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法官紧追当事人 加快办案节奏

  发布时间:2016-10-09 09:47:40


    2016年6月28日,辉县市法院受理了辉县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审理期间,承办法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催促当事人加快节奏,以高效的效率办案。

    民事第一合议庭崔秀芳法官接到此案后,考虑到现在的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挂靠公司与车主是连带责任,高度重视,立即电话联系家住开封县的被告王某某让其领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手续,电话中王某某表示家住的比较远要求法官向其邮寄送达相关手续,挂断电话后承办法官当即安排人邮寄开庭传票等手续。法官本以为被告王某某确认收到无疑,就此悬着的一颗心落地了,可谁想数日后邮局将信件退了回来,显示收件人拒收,法官拿到该信件后随即联系原告,让跟随法官一起去开封找被告王某某,经多次电话通知原告,原告以找不到被告为由让法院向王某某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手续,法官考虑到被告王某某是拒收,而非是查无此人,不符合公告的条件,法官拒绝了原告的要求,通知让跟随法官一起去开封找王某某,功夫不负有心人,崔秀芳法官到开封县以后经多方询问终于找到了被告家,顺利的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等相关手续,使本案得以顺利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36546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