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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用心调解医患纠纷 当事人顺利拿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6-10-09 10:38:04


    10月8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蒋某某诉辉县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过崔秀芳法官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使这起医患矛盾紧张的案件当庭了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点头认可崔法官对案件的认真态度。

    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到辉县市某医院住院治疗,该医院为蒋某某左胫腓骨骨折打内固定钢板。蒋某某诉称,因医院医生严重不负责任,把右胫腓骨内固定的钢板固定在蒋某某的左胫骨骨折处,同时医院所用的右腿钢板是陈旧性过期钢板,造成了蒋某某身心痛苦。该案立案后由辉县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的崔秀芳法官承办,崔法官接到此案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进一步了解案情,经过多次调解,蒋某某情绪很激动,一度要求进行伤残疾等级鉴定和对钢板质量进行鉴定。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也为了避免因鉴定造成结案周期过长,崔法官下班之余多次联系医院的委托代理人让其做医院领导的工作,同时也多次和蒋某某沟通做其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都被崔法官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终于在立案后四个月内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赔偿问题,蒋某某拿到钱后,笑得合不拢嘴。崔法官对案件的认真态度不仅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做到案结事了,同时也避免了因鉴定导致案件结案周期过长。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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