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本次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重点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反思了省院、中院通报以及本院发生的典型案事件,从而提高了本人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党性党纪观念,即一定要不忘入党时的初心,永葆勤政廉洁、一心为民的政治本色,方能行稳致远,获得事业上的成功。
从近年来省院、中院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如谢德安、曹卫平及省院执行局等一些被查处的违法违纪干警,他们堕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放松了思想政治学习,思想认识出现偏差,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党性党纪观念滑坡,理想信念动摇,最终一步步跌入深渊。就我院来讲,全国关注的“掏鸟案”暴露出的司法不廉、违反审判纪律等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同样让人痛心不已。我觉得这几年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成绩显著,但仍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如对于思想政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面上一般性号召多,实际性措施不多等。作为我个人人来讲,虽然不在一线办案,但也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公仆本色,做到不贪不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面对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一定要如履薄冰,克己奉公 ,不作任何非分之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纯洁无暇,才能站得直行得端,不被别人拉下水。具体到我们法院,就是要将“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内化为每一位法官和干警“内心的法”,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升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法谚云:“绝对权力等于绝对腐败”。权力失去监督,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就必然产生腐败;最令人担心的,也是我们最需要高度关切的是,由于思想教育乏力,“廉荣贪耻”还没有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仍然有一定市场,这一切不良风气无时无刻不在怂恿、纵容和扩展着腐败。
作为党员法官,一定要具有正确的金钱观和名利观。古人说:“储水万担,用水一瓢;大厦千间,夜眠六尺;黄金万两,一日三餐”,现实生活中不能缺少钱,但钱为身外之物,不能作金钱的奴隶;作为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一定要具有正确的名利观,正确看待个人的荣辱和升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用来为个人谋私利,权力可以造就人,也可以腐蚀人、害人。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纵观前朝后代,有几个贪官能善始善终,永享荣华?!即使是当下,有哪一个违法乱纪、贪污受贿者能够不被追究、独善其身?!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法官),一定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头脑要清醒。法院工作虽然辛苦,但党和政府在政治上给予了高度的信任,在经济上给予了较好的报酬。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官职业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二是账要算得清。要算清违法违纪的政治成本账和经济成本账,眼前小利账和长远利益账,增强严格自律意识,切忌拣芝麻丢西瓜。三是眼睛要看清。各种物质生活的需求,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渠道,通过辛勤的努力和奋斗,一定能实现。在这个方面绝不能超近道,走捷径,因小失大。四是心中要悟清。非分之念不能有,贪财之手不能伸,歪门邪路不能走,权钱交易不能为。五是要深怀感恩之心。我们是人民群众的子弟,来源于人民,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时时处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贪群众一丝一帛。
总之,作为党员(法官)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严格遵照规章制度办事。当你端起酒杯刚要喝的那一刻,当你准备“伸手”的一瞬间,一定要想想白发苍苍、望眼欲穿盼儿归的父母,想想天真纯洁、活泼可爱惹人疼的孩子,想想其乐融融、共享天伦令人艳羡的幸福家庭,想想我们庄严神圣的国徽,想想党和政府的形象,想想人民的养育之恩。要始终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越线,越线必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