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上午,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及新闻媒体的见证下,一起动手,将影响申请人通行的两个门楼拆除,申请人的心结终于解开。
陈某与尹某及其两个儿子尹某大、尹某二系邻居,2016年1月,为了将双方共用的出路变为自己的庭院,尹家两兄弟在老父亲的授意下,在该出路的两端分别修建了两个门楼,影响了陈某的出行。经居委会出面调解,尹家父子不同意拆除门楼。无奈的陈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要求拆除影响出行的两个门楼。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尹家三父子限期拆除两个门楼。逾期未履行。陈某于2016年7月6日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与三被执行人的沟通,吃透了案情。尹某已76岁,年老体弱,二儿子智力有缺陷,无法正常交流,法院不能对二人强制执行,大儿子虽然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但认为三个人是一体的,老二不拆,他也不拆。执行法官虽然多次做老大的工作,并让其做父亲和老二的工作,但一直僵持着没有进展。
9月15日上午,加班的执行法官再次到尹家去做工作,看到执行法官节假日也不休息,专门处理自己的事情,尹某大感受到了执行的压力,但也不想太失面子,借故推辞自己身体不好,答应过两天先将自己的门楼拆除,再做父亲和兄弟的工作拆除另一个门楼。执行法官看到好不容易做通了一个人的工作,决定趁热打铁,自己亲自动手,便让尹某大找来大锤,动手拆除。看到执行法官如此执着,尹某大表示,自己近期不仅将拆除自己的门楼,也要尽最大努力做父亲和兄弟的工作,尽快将另一个门楼拆除。但之后被执行人并未自行拆除,导致申请人的不满情绪再次爆发,与执行法官通话时,言辞激烈。执行法官再次督促尹某大拆除,尹某大称,他们愿意拆除,但老父亲年龄大,弟弟重病住院,自己在医院陪护,近期确实拆除不了。为使案件尽早执结,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一方履行能力有限的特殊情况,张秀金局长在听取汇报后,为彻底消除矛盾,又不额外增加被执行人的经济负担,决定执行干警亲自动手拆除。
当天上午,执行局30余名干警在张局长的带领下,开着小货车,拿着大锤、洋镐、铁锹等工具,来到执行现场。张局长和大家一起动手拆除门楼。由于两个门楼非常结实,进展非常缓慢,虽然已是初冬,汗水很快浸透了每个人的衣服,有几名干警的手磨出了血泡,但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在现场拍摄的辉县电视台记者看到如此感人的场面,在拍摄之余,也主动加入到清理的行列。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工作,终于拆除了两个门楼,并将现场垃圾全部清运出去,彻底清除了影响申请人出行的障碍。
执行法官不是光会动嘴做思想工作,只要能化解矛盾,还会身体力行的动手。辉县市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处理类似的相邻关系等纠纷时,总是在做通工作后亲自动手,不摆法官架子,贴近群众,受到了包括被执行人在内的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