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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法院“五立”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6-11-17 15:02:56


    一是政治素质立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政治坚强、对党忠诚、执法为民、廉洁自律为重点,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以正确的事业观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紧紧把握政治方向和审判工作导向,积极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法治精神立院。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严格公正司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我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克服与法治精神相悖的种种行为和倾向,逐步树立起了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法官职业形象。

    三是文化修养立院。法院文化建设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多年来,市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培养干警正确的司法理念,培育良好的精神状态,形成法官高尚情操,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四是司法能力立院。该院顺应时代和形势要求,不断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增强每一个法官的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妥善调处矛盾和判决说理的能力,力求让案件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信息宣传立院。将围绕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开展的法院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面向外发声,做好了市法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效激发了法治宣传正能量。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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