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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办案 群众称赞

  发布时间:2016-11-21 17:33:54






    11月16日上午,新乡县翟坡镇常兴铺村村民孙习海来到辉县市法院,将写有“秉公办案执法为民、维护公道一尘不染”的一面锦旗赠给了辉县市法院执行法官吕春新,感谢法官维护公平正义,为其讨来借款57万元。

2011年2月26日和2011年12月26日,孙习海分两次借给新乡市文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共计70万元,担保人为燕某某。后该公司和燕某某偿还了孙习海10万元,下欠60万及其利息,经多次催要无果。经辉县市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仍未履行。

    2014年1月2日,孙习海申请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吕春新法官积极查询被执行人新乡市文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燕某某的财产线索。由于该公司外欠较多,生产时断时续,履行能力极为有限。经多次查询,也未查到担保人燕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未果。申请人孙习海多次去有关部门信访。因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为促其履行,吕春新法官多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明法析理。期间,被执行人虽达成还款协议,但仍未如期履行。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施行后,辉县法院依法将新乡市文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辉县市电视台老赖曝光台轮番播放。同时,执行法官隔三差五的开着警车到被执行人公司催促其履行。迫于各方压力,该公司被迫分数次履行案款,截止到2016年10月28日,共计履行现金57万元,同时承诺2017年7月底前还清所有案款,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不畏艰难强力执行的工作态度,深深感动了申请人孙习海全家。领款次日,他们赶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激动的说:“执行法官维护公道,伸张正义,并且能够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我们太感谢了!”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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