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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 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服务和保障

  发布时间:2016-12-01 19:36:14







    12月1日上午,新乡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屈路平、新乡中院民一庭庭长涂砚斌、辉县法院副院长王希刚、辉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素芳一行,到冀屯镇利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实地走访。

    为了进一步开展好全省法院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切实维护好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拓展我市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优化创业服务,强化创业司法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返乡创业法治环境。

    辉县法院把握趋势,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服务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该院通过实地走访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等多种服务形式,了解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司法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优先处理侵害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权益纠纷案件,多元化解借贷、金融贷款、抵押担保、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招工用工等涉农民工返乡创业纠纷案件,增强案件处理的效果,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认真做好服务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愿。

    当天上午,屈路平专委一行参观、调研了辉县市利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到菌种大棚查看食用菌生长情况,听取了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合作社食用菌的相关产品,向合作社负责人了解合作社在实际经营中的司法需求,还向合作社赠送了涉农维权宝典等法律书籍。

责任编辑:吴京宇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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