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积极为辖区企业服务
作者:李超 发布时间:2009-07-13 11:06:03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为继续落实省法院《关于在 全省法院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的意见》,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企业服务年”的深入开展,辉县市法院大力提倡法官进企业、审务进企业,建立法院与辖区企业之间的联系机制,通过为企业提供司法建议等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图为该院法官走访该市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八里沟。
责任编辑:吴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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