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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政法机关高擎法律利剑 铸就严打拒执犯罪恢恢天网

  发布时间:2016-12-09 09:09:50


    2016年12月7日上午,离家四年、外出躲债的被执行人聂瑞娟因涉嫌拒执犯罪,摄于法律威严,主动来到辉县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半月之前,其夫郝长栓因同罪在天津落网。

    郝长栓与张本强素有生意来往。2010年8月29日,郝长栓为张本强出具一张欠到222626元的欠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张本强于2011年6月7日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判令郝长栓、聂瑞娟夫妻共同偿还张本强欠款222626元。张本强于2012年9月24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郝长栓夫妇原有两处住房,一处在审理前以7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一处在执行阶段以16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售房款郝长栓夫妇占有,未归还申请人。从此后二人人间蒸发,没有了踪影,虽经执行人员多次查找,始终未发现二人的踪迹。

    鉴于郝长栓夫妻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2016年11月8日,辉县市法院以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通过技术手段于11月21日发现郝长栓在天津一宾馆住宿登记,立即布置对其实施了抓捕。11月24日凌晨,郝长栓被押解到辉县关押。聂瑞娟获悉后,摄于法律的威严,经反复权衡后,最终决定投案自首,以期法律从轻发落。

    2016年以来,在辉县市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辉县市公、检、法三机关统筹协作、大力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们实施严厉打击,进行强力震慑。截止目前,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12案15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7人,法院判决1人。迫于压力,在移送公安的拒执案件中,三起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履行金额达39万元。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自诉立案23起,已全部审结,所涉案款已全部履行到位,履行金额达108万元。在全国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作战中,辉县市公、检、法三机关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编织了一张打击老赖的恢恢天网,全力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已形成严打拒执的高压态势。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必将为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为诚信辉县、法治辉县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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