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辉县市法院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辉县市人民法院系行政机关,财务隶属辉县市财政局供给,业务隶属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行政科、机关服务中心、研究室、司法技术科、刑事庭、少审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7个部门,下设城关、孟庄、峪河、赵固、薄壁、高庄、西平罗等7个基层人民法庭,负责全市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辉县法院现有干部职工 367人,其中在职人数 206人,离退休人员 41 人,聘用人员120 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辉县法院负责全市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 4414.4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497.45 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917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 4414.45 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1196.59万元,占 27.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6.72万元,占 8.31 %;商品服务支出 1232.14 万元,占27.91 %;项目支出 1619万元,占36.67 %。主要项目是…..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19万元,主要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物品,会议、培训等服务。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都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一样为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公用经费2%预算。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样,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减少55.08 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没有更新
附件: 1、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3、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4、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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