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辉县市人民法院现有干部职工374人,其中在职人数207人,离退休人员41人,临时人员126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行政科、机关服务中心、研究室、司法技术科、刑事庭、少审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7个部门,下设城关、孟庄、峪河、赵固、薄壁、高庄、西平罗等7个基层人民法庭,负责全市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二、公开情况说明。
(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给我院下达的年初预算数为3028.62万元,实际拨款3521.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36万元,实际支出316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2万元,实际支出191.2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4.12万元,实际支出4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8万元,实际支出88.49万元。
(二)收入情况
2015年,我院共收到财政拨款3521.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06.61,案件审判733.68万元,两庭建设295.45万元,法院其他支出165.4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5.45万元,死亡抚恤5.7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0.81万元,住房公积金88.49万元。上年度结转106.54万元。其中:案件执行61.54万元,法院其他支出45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15年,我院共支出3481.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06.61,案件审判587.24万元,案件执行61.54万元,两庭建设295.45,法院其他支出210.4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5.45万元,死亡抚恤5.7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0.81万元,住房公积金88.4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2015年我单位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我院2015年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53.71万元(车辆数为50辆),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全年共接待6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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