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新年后上班的第一天,辉县市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没有从假期到工作日的过渡,直接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
上午八点,全体执行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集合,张局长安排部署新一年的工作,要求同志们从放假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省略磨合期,为尽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好头,起好步。
上午九点,银行上班时间,朱新昌、王毅两同志已赶到银行。一案件被执行人被冻结工资后,迫于压力在春节期间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二同志到银行解除对被执行人工资的冻结。
上午九点半,辉县市拘留所,执行三庭庭长李如吉带领该庭干警,与春节期间被拘留的四名被执行人谈话,督促他们履行义务,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当场与家属联系,同意三日内筹措案款。
下午三点,韩道利同志接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刘新玉可能在家中,立即赶到被执行人家中,经仔细查找,被执行人家大门紧闭,未发现被执行人。返回法院的途中,接到春节期间被拘留的被执行人李爱英儿子打来的电话,要求协商其母亲的案件履行问题,经做工作,于五点半交到案款82200元,一起案件执结。
下午四点,看到辉县市法院在淘宝网上拍卖房屋的一名群众想看看房屋的状况再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张潮同志带着该群众到兆丰花园小区看房。
当天,所有执行干警均进入正常工作状态,执行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