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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恶深 判了徒刑又罚款

  发布时间:2009-09-14 10:15:24


    近日,身为医生却拐卖儿童的被告人申文,被辉县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人民币五千元。

    2008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申文介绍本市南寨镇北流村的路某、屈某夫妇到山西省晋城市,以16500元的价格购买一名女婴。2008年6月10日,被告人申文又介绍本市南寨镇南寨村的李某、杨某夫妇到山西省晋城市,以18600元的价格购买一名女婴。

    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文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儿童罪。鉴于被告人申文学认罪态度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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