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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案子拖过年”

——追记辉县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学建

  发布时间:2017-02-14 15:11:13


  □新乡观察记者宋红胜本报通讯员吴京宇张威

    2017年1月1日早上7点30分,年仅48岁的中共党员、辉县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学建突发心梗离世。而此前一天,也就是元旦假期的第一天,吴学建加了一天的班。“年底了,争取不让2016年的案子拖过年。”这是吴学建说的最后一句话。

    吴学建1990年被分配到辉县市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副庭长,一直没有离开过民商事审判工作岗位。工作26年来,他办理案件2000多件。吴学建曾被辉县市评为十佳政法干警,多次被辉县市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和先进工作者。

    1月4日,省法院院长张立勇作出批示,号召广大法院干警认真学习吴学建同志的先进事迹。

    生命的最后24小时

    2016年12月31日,元旦假期的第一天。早上7点30分,吴学建骑着电动车赶到单位,在食堂简单吃了些早饭,就到办公室加班去了。

    搜集信息,整理卷宗,吴学建一直忙到11点钟。趁着中午当事人在家,吴学建又和同事郭风安外出送达了几份判决书。下午4点钟,忙碌中的吴学建突感胸闷不适。主管领导张家珍副院长嘱咐他快回去休息,吴学建摆了摆手说:“忙完了今天的工作,就可以放心地歇两天了!”直到傍晚6点30分,吴学建才回了家。

    2017年1月1日清晨7点30分,吴学建还未早起,妻子郭本静叫了几声,吴学建却没有回应,而是发出了急促的呼吸声。救护车赶来时,吴学建已停止了心跳。经初步判断,死因为心肌梗塞。

    20多年未休一次年假

    辉县市法院民事一庭庭长屈玉飞告诉记者。三年来,吴学建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00余件,参与其他法官合议案件200余件,结案标的1.5亿元,案件调解率超过60%,调解率居辉县市法院第一。

    工作起来,吴学建总带着一股“倔”劲儿。郭风安告诉记者,比如送传票,他白天找不到当事人就晚上找,工作日找不到就节假日找,总之就是一定要当面送到当事人的手里。

    “即便是这样,白加黑、五加二,这些对于老吴来说都是常事。”张家珍说,吴学建参加工作20多年来,从未休过一次年假,也未请过一天假。

   2016这一年,吴学建共结案158起,就在他去世前的20天里,还结了26件案子。

                                                  (本文转发《河南日报》2017年2月13日第10版)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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