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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纷争终解决 一面锦旗表真情

  发布时间:2017-04-01 10:43:14



    4月1日一大早,家住辉县市梅溪花园的老赵像往常一样早早就来到孟庄法庭,和平常不一样的是满面愁容变成一脸笑容,有人就开玩笑说:老赵,又来“上班”了?老赵立马变得严肃起来,说:今天俺可不是来说案子的,五年里俺打了六场官司,今天俺的事调解了,钱也拿到了,俺带着俺儿子给任贵丽法官送锦旗,表达一下俺的感激之情。听完老赵一席话,在场所有人几乎都不敢相信,老赵的事儿真解决了?

    原来,老赵有一子一女,家中有两套房子,老赵老两口住一套,儿子小赵名下还有一套,由于小赵一直在外地工作,他的房子就空闲着,2005年女儿与女婿小张结婚,婚后无房居住就一直住在小赵的房子里,在2013年房产证上登记的小赵的房屋要拆迁,老赵的女婿小张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小赵知道后就向开发商提出了异议,安置补偿的新房至今还在搁置。

    自2013年开始老赵的女儿和女婿因感情不和,双方相互之间历经四次离婚诉讼,在牵扯到房产时双方发生了争执,老赵的女婿称小赵的房子是在2009年老赵卖给自己的父亲的,也就是说老赵在2009年把房子卖给了亲家公,而不是卖给了女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老赵却称自己根本就没有卖过房子,自己也不可能以35000元的价格出卖,且该房屋是儿子小赵的,自己没有权力处分。直到2016年历经四次诉讼,老赵的女儿和女婿最终离婚,但房子问题因为登记在小赵名下,且已经被拆迁,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需要另案解决。

    为了解决房子问题,2016年老赵的儿子以老房子是自己的为由,又将开发商、村委会和小张(老赵的女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小张与开发商、村委会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无效,这时小张的父亲,也就是老赵的亲家公,拿出一张收到条,称2009年老赵写的非常明白将房子以35000元的价格卖给他,老赵却认为收到条不是卖房的合同,也不是出具给亲家公的,当年写收到条时亲家公根本不在场,诉讼过程中,双方矛盾非常突出,到底小赵的房子是不是老赵卖给亲家公的?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他们之间的行为是不是有效的?这些问题都是确认小赵诉求的基础。

    2017年老赵的亲家公(女婿的父亲)又将老赵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案件分到承办法官任贵丽手中后,通过了解,承办法官深知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之大,两个家庭之间在五年内已经过六场官司,如果案件不能妥善得到解决,后面可能会产生第七、第八场官司,老赵也可能更会成为法院的“常客”,最终她决定再难也得做工作调解,只能这样才能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化解双方多年的恩怨,通过法官不懈的努力和反复的说服,两位曾经的亲家公以及小赵最终达成和解。

    事后,老赵逢人就说:任贵丽这闺女,说话真活道,俺爱听。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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