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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老板来开庭 执行员闻讯执行结两案

  发布时间:2017-04-24 11:52:54


    2017年4月20日上午,接到申请人李某举报被执行人(新乡市某酒业公司)老板来法院开庭的消息,辉县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在该老板开庭后将其带走,在不履行就拘留的压力下,该老板将公司的两起案件履行完毕。

    新乡市某酒业公司在经营期间向李某某借款,于2011年3月5日向李某某出具了借款利息3877元的借据,经李某某催要,未还。李某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经审理,辉县市法院判决新乡市某酒业公司返还李某某借款利息3877元。李某某于2016年1月8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该酒业公司还欠到公司员工艾某某欠款工资款共4460元。艾某某在催要无果后向辉县市法院起诉,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酒业公司支付艾某某欠款及工资款共4460元。艾某某于2016年8月1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到被执行人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发现,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停产,公司空无一人。执行员拨打公司老板的电话,该老板不是一推再推,就是想用公司库存的酒抵账,经征求二申请人的意见,二申请人不同意抵账。经多次查找,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长时间无法取得进展。2017年4月20日上午一上班,申请人给执行员打来电话,称得到可靠消息,被执行人公司老板因其它案件今天到法院开庭,请求执行员对该老板强制执行。机不可失,接到消息的执行员等候在法庭门口,开庭结束该老板走出法庭时,执行员将其带到执行局,要求其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将对其司法拘留。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该老板与朋友联系向法院送钱,将两起案件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维鹏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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