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正在家中准备锻造作坊重新开业的老赖翟某迎来了不速之客,辉县市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登门“拜访”并将其请到了法院,在不还款就拘留作坊无法如期开业的压力下,翟某让家属送来执行款,将案件履行完毕,匆忙回去继续准备作坊开业事宜。
2013年6月24日,翟某做生意时因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2万元,在催要无果后,王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翟某偿还王某借款2万元。王某于2015年10月19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督促翟某履行,翟某以做生意亏损严重为由一直拖延不还。经多次查找,未发现翟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天早上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再次来到翟某家中,发现翟某和妻子、侄子等人正在收拾早已停产的锻造工具,询问其在干什么时,其支支吾吾,不正面回答,执行人员感到肯定有问题,决定将其拘传到法院再仔细盘问。在带回法院后,翟某等不及执行人员询问,便道出了实情,原来,其原先经营的锻造作坊倒闭后,经过长时间的筹备,准备重新经营,一个月前已将今天定为开张的吉日,如果他被拘留了,不在现场,将很不吉利,请求同意让家属送来案款让其赶快回去。执行人员对其进行了训诫,警告其以后一定要遵法守法,不要因不讲诚信而影响经营,因小失大。翟某表示以后一定要引以为戒,诚实守信。随后,翟某联系家属送来了案款。
诚信光荣,失信可耻,在生产经营、社会交往中,一定要诚实守信,不要因为不诚信而招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