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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拒执犯罪作后盾 妨碍三年积案终执结

  发布时间:2017-06-19 17:37:30


   2017年6月16日,辉县市法院执行局两名干警监督彭某夫妇将租赁某公司餐厅到期后应腾出的物品主动腾出,至此,一场矛盾激烈的执行难案顺利完成。

   2010年6月30日,彭某夫妇与某公司签订职工餐厅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彭某夫妇以某公司单方违约为由拖欠部分租金。某公司向辉县市法院起诉,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夫妇支付拖欠某公司的租金12474元,将放置于某公司餐厅的物品腾出,并支付某公司从2013年7月开始至物品腾出之日止的损失。某公司于2014年8月5日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彭某夫妇主动将餐厅物品腾出。彭某夫妇以申请人公司在他们租赁期间违约在先给他们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拒不腾出。执行法官告知他们如果确实是因为申请人公司的原因给他们造成损失,可以起诉要求申请人公司赔偿,但彭某夫妇不依法起诉,只是以自以为合理的理由不履行。在执行法官多次施加压力后,彭某夫妇叫来许多亲戚朋友去围堵申请人公司的大门,考虑到彭某夫妇均是回民,从加强团结的角度出发,不宜立即强制执行,决定以和解做工作为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申请人公司职工就餐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职工情绪很大,申请人公司多次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做彭某夫妇的工作,彭某夫妇一直不肯履行。去年以来,全省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持续推进,今年更是力度空前,执行人员借势对彭某夫妇明理释法,多次施加压力。在执行法官多次释法后,彭某夫妇感受到了强大的执行压力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心理防线一步步瓦解,最终同意主动腾出物品。

   交还车辆、腾出房屋等行为的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以前每次这样的案件都要组织大量的警力,有时还会在现场受到当事人或其亲属的阻挠。本次腾出物品仅有两名执行干警在现场便顺利完成,打击拒执犯罪作为后盾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辉县市法院将抓住打击拒执犯罪这个牛鼻子,发挥打击拒执犯罪在破解执行难方面的威力,执结一批难案。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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