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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的“辉县探索”

  发布时间:2017-07-18 17:47:25


辉县市有关领导在辉县市法院指导矛盾调处工作

新乡市基层综治干部参观辉县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

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尤其是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受理案件数激增,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审判工作任务繁重艰巨。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辉县市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向改革要“生产力”,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6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 据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介绍,该院对繁简分流工作的探索,可以概括为两项改革:一是以立案分流、诉前化解、速裁裁决和专业化审理为内容的案件分流改革,二是以刑事案件简易快审、诉前鉴定改革、裁判文书格式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内容的提升效率改革。

1│立案甄别 打通分流“中枢”

立案分流,是案件分流工作的“中枢”。辉县法院将2名员额法官和3名法官助理配置到诉讼服务大厅,专项负责案件的立案、繁简甄别、类别专业化甄别,并负责全院案件的统一分配。 案件经过甄别,通过4个渠道进行分流。所有家事案件,进入家事案件调处中心处理,其他适宜诉前调处案件分流到诉前矛盾调处中心和冀祥社区矛盾调处中心处理。不宜诉前调处但适合速裁的案件,分流给速裁团队进行速裁。既不适宜诉前调处又不适合速裁的案件,分流给相应审判团队进行审理。 对于诉前调处案件和速裁案件,辉县法院都做了时间限制。诉前调解案件中,家事案件为3个月,其他案件为2个月,过期调处不成的转立案庭立案进入诉讼程序。速裁团队受理案件7日内发现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退回立案庭转入正常程序审理。如果案件出现异常,或者某一审判团队案件受理量高于全院平均量20%时,由立案庭统一另行平衡。 司法实践中,80%的案件为简单案件,20%的案件为较疑难复杂案件。辉县法院按照“二八定律”的要求,尝试用20%的审判资源办理80%的简易案件,用80%的审判资源办理20%的疑难复杂案件,力争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效果。

2│ 诉前化解 筑牢纠纷“挡洪坝”

诉前化解分流,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挡洪坝”和“泄洪区”。辉县法院的3个矛盾调处中心,承担了这样的角色。 2015年4月,该院成立矛盾化解诉调对接中心,由退休老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组成团队,主要对适宜调解的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纠纷进行调处。2015年7月,该院成立家事案件调处中心,由心理咨询师、女法官等人士组成团队,专门对家事案件进行调处。2016年8月,该院在冀祥社区设立矛盾调处中心,由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妇女干部等组成团队,对西南区域群众的家事案件和其他纠纷就近调处。 辉县法院新一届院党组成立以来,3个中心常驻人员由9人增加至目前的20人。今年上半年,3个中心共受理法院转办案件1722件,成功调解570件,占比33%;办结司法确认案件180件。 今年6月,辉县市委、市政府主导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一办五中心”陆续挂牌,并将“地区万人起诉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民商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由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一票否决。

3│ 小额速裁为办案“瘦身”

“14起案件,2天内审结,真是神速!”说起辉县法院速裁庭,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资产风险部负责人路修成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 今年4月份,速裁庭受理了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起诉的14件金融借贷案件,利用2天时间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书当庭送达当事人,减少了当事人因诉讼带来的麻烦和风险,提高了审判效率。 就连被告张先生都说:“以前来法院打官司,至少需要几个月,现在一次开庭就到底了,不知少跑多少趟。” 去年4月,辉县法院成立案件速裁庭,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专项速裁,对简易纠纷实行简案快审。经当事人同意,速裁案件的答辩、举证期限不受法定期限的限制。今年4月份,速裁法官郭翔升在18个工作日开庭审结案件62件,创下了该院结案速度的新纪录。 据介绍,速裁庭去年共办结案件351件,今年上半年办结案件176件。今年6月,辉县法院在速裁庭原有人员3人基础上,又增加了5人。目前,速裁庭有员额法官2人、法官助理2人、书记员4人,预计今年结案1000件左右。

4│ 专业化审理为办案“强体”

“繁简分流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审判质效的需求,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平衡。在强调司法效率的同时,不能让司法公正打折扣。”肖飞告诉记者,对于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辉县法院实行专业化审理。 该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划分了11个专业审判团队,即刑事审判团队、行政案件审判团队、7个基层法庭审判团队和民一庭、民二庭审判团队。 该院还建立了庭前会议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集中研讨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对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进行总结讲评,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院庭长除文书审签按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规定执行外,还承办发还重审案件、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件等重大疑难案件,起到了较好地示范作用。 对于执行案件,辉县法院也实行了繁简分流。该院建立了快执组,负责简易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诉讼费执行、非诉执行等案件,其他复杂疑难案件由各个执行小组负责执行。

5│ 配套改革提升案件质效

繁简分流并非单纯的审判方式改革,而是涉及到整体司法改革。为此,辉县法院进行了刑事简易案件速裁、诉前鉴定和民商事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 在当地看守所和交警大队办公场所,辉县法院设立了刑事简易案件速裁法庭,加强侦查、起诉、审判程序的衔接配合,对危险驾驶类案件、轻伤害案件等11类案件实行简易快审。以上案件审理期限为15天,要求当庭宣判。今年以来,该院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结案件95件,当庭宣判率为100%。 司法鉴定期限过长,是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过长的重要原因。辉县法院是新乡市第一家进行诉前鉴定改革的法院。该院变以往诉讼中鉴定为诉前鉴定,由立案庭在立案前征求当事人意见,对需要鉴定的事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今年以来,有250余起纠纷选择诉前鉴定。诉前有了鉴定意见,不仅避免了当事人盲目起诉,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增加了调解的可能性。 辉县法院在速裁法庭率先进行了裁判文书格式化改革,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格式化裁判文书,简便明了,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6│ 信息化助推诉讼智能化

信息化建设,是繁简分流改革的助推剂。3年来,辉县法院投入1000多万元,对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审判法庭、基层法庭设施、电子卷宗生成等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推进司法审判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迈出了智慧化法院建设的步伐。 在诉讼服务大厅,辉县法院建立了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虚拟导诉、法律电子图书和触摸屏查询案件系统,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在审判法庭安装语音识别系统,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部分实现了庭审笔录自动生成,节约了人员成本;审判法庭全部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全流程监控和案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保障了庭审视频直播这一司法公开任务的完成。 在休息区,辉县法院开通了庭审直播系统,前来法院的人民群众可以随时观看庭审现场情况;基层法庭审判法庭全部实现科技化法庭的要求,所有卷宗实现了电子化;所有文件会议通知等在网上进行,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裁判文书打印也实现了远程传输,避免了办案人员来回奔波;法律文书实现了法警队统一委托邮局送达制度。 肖飞告诉记者,辉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诉调对接和诉前调解,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力争实现30%的案件诉前化解、30%的案件速裁解决、40%的案件进入正常精审的目标。

                                             □新乡观察记者宋红胜本报通讯员郭志俊吴京宇王维鹏

                                     (本文摘自《河南日报》2017年7月17日第9版)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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