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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被拘留夫不忿 拘留所中去团聚

  发布时间:2017-07-31 10:39:27


   2017年7月20日,辉县市法院将因妻子被拘留而在电话中辱骂执行法官的被执行人李某拘留,夫妻二人将在拘留所中团聚。

   李某与妻子于2016年12月26日借到李某某现金两万元,经催要未还。李某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夫妻二人偿还李某某借款两万元。李某某于2017年6月12日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通知李某夫妻二人履行,二人置之不理。7月6日,接到申请人举报,李某妻子在某超市上班,执行人员将李某妻子带到法院,督促履行义务,拒不履行,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人员此后多次催促李某履行义务,李某不仅不予理睬,在7月18日下午居然打电话辱骂执行人员。当天早上,执行人员在集中执行活动中,将李某堵在家中,再次督促李某履行义务,仍无履意愿,也被依法送往拘留所。此时,李某妻子还在拘留所关押,夫妻二人将在拘留所中团聚。

   家属被拘留后,大多数人会选择积极筹款履行义务,争取让家属早日回家,像这次的李某一样,不仅不积极筹款,反而辱骂执行人员而夫妻在拘留所团聚的,在辉县市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还是第一例,但愿也是唯一的一例。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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