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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捡到一老赖 执行偶尔也轻松

  发布时间:2017-07-31 10:42:28


   2017年7月20日早晨,在辉县市法院集中执行活动的路上,路上遇到一刚出家门的老赖,被捡个正着。

   刘某借到白某现金14000元,后归还5000元,在催要剩余借款无果后,白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偿还白某借款9000元。白某于2015年3月5日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到刘某家执行,刘某长期在外打工不在家中,经查找,未发现刘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未能取得进展。当天早上,执行人员在刘某所在的村庄执行完一棘手案件后,下一站计划到刘某家中执行。行进途中,执行人员一眼看到正在街上与人闲逛的刘某,让司机将警车直接开到刘某身后,在刘某还未醒过神来时,已将锃亮的手铐戴在了刘某了手上,此时的刘某方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刘某被带到法院后,经做工作,没有履行诚意,被司法拘留。

   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往往需要付出比平时更多的努力,像这次在路边捡到老赖的情况,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是少之又少。对这次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巧遇,执行人员也感到实在是幸运之神对干警辛勤付出的照顾,倍感欣慰。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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