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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辉县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7-09-01 08:43:42




    8月24日上午,家住兆丰花园的张兰来到辉县市人民法院,向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赠送锦旗一面,上书“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以表达对该中心调解人员翟福君、李明堂敬业、负责及为群众办实事的谢意。

    李芬与张兰系朋友关系。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李芬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张兰借款20000元,但后经张兰多次催要,李芬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无奈之下,张兰将李芬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因张兰有调解意愿,该院立案庭在征得张兰同意诉前调解的情况下进行预立案登记后转到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委派调解。

    新乡市人大代表李明堂作为该院聘请的特邀调解员接收该案后,认真核实案情,通过联系双方,约定时间到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但李芬一开始均以种种理由不能按时到场。后经了解,李芬家在濮阳,丈夫卧病在床,从濮阳到辉县需倒好几趟公交车才能到达法院,确实不容易。后经做工作,李芬同意2017年8月10日上午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但直到中午12点,也没见李芬的影。调解员李明堂继续联系,她答应下午到场。但下午已过了下班时间,李芬还是没有来,调解员考虑到到李芬不仅家远,且丈夫有病,仍在法院耐心等待。直到晚上8点30分,李芬才来到法院。调解员李明堂与翟福君随即进行调解。后经苦口婆心、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于晚上9点41分协商一致。因时间太晚,书记员们都已下班,但翟福君本着体谅书记员的心情,亲自出了双方笔录即协议,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纠纷,此时已晚上12点半。因考虑到调解员们饿着肚子工作了将近10个多小时,当事人邀请调解员们吃顿便饭时,他们一一谢绝了。

    张兰将感谢信和锦旗先后送到了辉县市人民法院,感谢法院的快捷高效的调解。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院快捷高效结案的认可。(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郭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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