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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诉调对接组合拳构建矛盾化解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7-09-07 11:08:33



    近年来,辉县市委立足打造平安辉县、法治辉县,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建立诉调对接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创造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辉县模式”。

    辉县市委按照孟建柱同志提出的“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推进繁简分流,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的要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文件,深入整合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资源和力量,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党政主导来构建纠纷解决体系,通过司法引领和保障来提升调解结果的权威性,通过司法资源的科学配置来促进纠纷的分层递进解决,使诉讼与调解紧密衔接、互补互助,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分流和化解。

    一是党政主导。辉县市委成立了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相关制度,对机构运行、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将“地区万人起诉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民商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由法院牵头,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年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综治协调。辉县市委在法院设立诉前调解指导中心办公室,由辉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及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分管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从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抽调年富力强的同志从事诉前调解案件委派、委托等具体工作。辉县市各单位综治干部作为主力军,全方位参与矛盾调处化解。

    三是司法引领。以2017年辉县市委在法院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为调解机构龙头,各乡镇、各单位分设矛盾化解人民调解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法院承担各类矛盾自身调处和委托调处、指导培训、调处结果考核(调解数量、调解质量、调解效率、调解效果)等工作。

    四是部门协同。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为矛盾调处多元化解第一责任人,除成立专门机构外,设置调处工作奖惩机制,把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列入各部门党组会议重要议程。各村民委员会也建立了矛盾调处室,由专职民调干部负责。各乡镇负责对各村委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考核。

    五是社会参与。各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和要求,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妇联干部、律师、专业技术人才、心理咨询师等为调解员,针对不同的矛盾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全力调处。法院还建立了特邀调解员个人工作室。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调处,各调解组织因调解需要可申请调解员协助。

    辉县市还将现代科技运用与诉调对接矛盾多元化机制改革深度融合起来,利用“互联网+”功能构建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建设网络平台,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信息化、科技化运用水平。同时,该市着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构建不同类型的调解专家库,注重培育一支覆盖全市、精干高效的专职、兼职调解队伍。

    “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将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列为今年新乡市委的重大改革事项。要用改革的办法更好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把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的要求更加坚定了辉县市探索运用多元化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的决心。围绕实现“诉调全对接、矛盾大化解、信访精治理”的目标,辉县市打好组合拳,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郭 峰    

文章出处:辉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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