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辉县市人民法院不断增强全院干警涉军维权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涉军维权活动和爱军拥军活动,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国防事业、促进军民深度融合提供司法保障。
一、统一思想、增强涉军维权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省法院涉军维权活动开展以来,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充分认识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制定了全省集中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活动方案,把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纳入到工作绩效考核,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坚持能动司法,特事特办、高效便捷,提高审判质量,在全院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履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积极参与活动,深入到太行山老区进行调研,了解老区人民的需求,并专程到辉县市黄水乡白马峪村看望著名的抗战老英雄郭兴,学习英雄的爱国精神和为民情怀;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素芳到辉县市高庄乡高庄村看望抗战老兵闫三群。
二、健全机制,规范涉军案件审判工作。
为加强对本次涉军维权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辉县法院设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的涉军维权活动领导小组,指定由民一庭负责涉军维权案件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确定专人担任涉军维权工作联络员,要求执行局、立案庭、行政科、服务中心、人事科、机关党委及各个审判业务庭全力配合,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审理和执行涉军案件。该院对涉军维权案件实行“三优先一救助”,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了涉军维权案件立案窗口,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在院机关大厅设置了涉军维权案件指示牌,方便军人家属依法诉讼;对涉军维权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使其打得起官司,及时有效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涉军案件工作台帐,完善涉军案件督办机制,健全涉军案件审限跟踪制度,监督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审限制度,保证涉军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审结。
三、全力做好涉军案件审执工作,为军人军属撑起一片维权蓝天。
该院要求每位干警对来访的涉军家属或军人本人认真接待,耐心解答咨询,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加强举证指导,对其自行取证有难度而申请法院取证的,及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同时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有效地解决涉军维权纠纷,妥善化解涉军矛盾。在此次涉军维权活动开展以来,该院认真彻底地对所有案件进行了排查,今年该院共受理四起涉军案件,其中刑事2件,民事2件,执行1件;目前已审结涉及刑事、民事案件各1案,其他案件正在积极办理中。
该院领导亲自带头审理涉军案件,为广大法官作出表率。解放军某发射连战士周某起诉要求两被告返还三部手机的不当得利一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家珍拿到案件后,仔细阅读卷宗材料,为不让原告长期牵挂此事,立即带领书记员向当事人送达文书、走访调查,先后到吉林省找到原告、以及快递员了解详细情况,又找到原告家人和两被告了解事情经过。随后通知对二被告进行多次耐心地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返还原告两部手机,并同时返还剩下的一部手机折价现金2500元,当场履行完毕,该案仅用两周时间案件顺利结案。有效维护了军人合法权益,受到军人家属的好评。
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执行,将这类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将案件的执行到位作为拥军的实际行动,让军属满意,让军人放心。2012年10月,薛某某与冯某一起在某建筑公司打工期间,冯某驾驶铲车时不慎将薛某某撞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薛某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判决冯某支付薛某某赔偿款26671元,某建筑公司支付赔偿款4334元。薛某某于2014年10月28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某建筑公司履行了义务,但冯某因胳膊受伤,家庭负担重,不能履行,案件一时未能取得进展。冯某伤愈后,外出打工,虽经执行人员多次通知,却长期拒不到庭,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执行人员经多次查找,未发现冯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及银行存款线索。1月16日晚8时,发现了冯某的线索,执行人员立刻赶往冯某所在的工地,将冯某带回法院。面对不履行就要被拘留在拘留所过年的现实情况,冯某找人先行缴纳5000元,回家筹款,1月24日上午,冯某将剩余案款16000元交付给申请人,该案和解执结。远在军营的薛某某的儿子打来电话,对执行人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同时,一再表示,自己将会安心的卫国戍边,以实际行动为家乡人民增光。
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督办工作,今年5月省涉军维权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向该院督办一起河南预备役高炮师干部张某某亲属杨某某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王红云下落不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接到督办通知后,该院立即指派业务能力突出的执行二庭庭长办理该案,通过仔细查询,发现王红云作为申请人在该院有一起执行案件,于是加大对该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的执行力度,通过多次做工作,张某某先后交来7万元执行款。但在此之后,执行法官联系不上张某某,通过调查了解得知,张某某在新乡市政工程处有到期债权,执行法官正在对该债权进行调查核实,一经落实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今年6月,该院受理一起破坏军婚罪的案件,为维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家庭婚姻关系,该院刑事审判庭从快审结案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严惩。
四、加大涉军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
该院始终重视大力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正面引导和宣传,营造涉军维权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工作信息渠道,及时总结上报涉军维权典型案件或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鸣锣开道。近年来,该院充分利用自己的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并加强与各家媒体的联系,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报送送法进军营、看望老战士、涉军案件审理等相关新闻线索。2017年3月以来,共向上级法院报送相关信息6条,2017年6月以来,该院在新浪、腾讯、新华、人民网四个官方微博上发布涉军维权原创消息8条,在本院政务网站上更新相关消息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条,腾讯天天快报上发布3条,在新乡市中院网站采用信息1条,中院官方新浪微博采用信息1条,天天快报中院头条号上发布1条信息,当地多个自媒体帐号对一些涉军维权信息进行了转发,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延伸服务,为军人保家卫国解除后顾之忧。
辉县法院几年前已经健全涉军维权军民共建机制。近年来,该院领导每年都到该市山区进行调研,到洪洲、高庄走访慰问抗日战争革命前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每年建军节前,院领导带领干警到该市百泉部队、消防中队、武警中队进行走访慰问。
为切实开展司法拥军,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开展法官送法进军营、法官回访当事人、到部队营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赠送法律书籍、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针对部队官兵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讲解,引导官兵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
通过组织法官到军营开展涉军维权讲座,积极与驻地官兵进行互动,就官兵们提出的自身或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涉法问题及优军优属、军人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接受现场咨询,进行耐心细致、生动全面的解答和释疑,效果明显。驻地部队官兵纷纷表示,辉县法院的“送法进军营”活动,增强了官兵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了地方与部队的团结互助。法官们的讲解既有理论又有案例,大家很受教育和启发,希望进一步促进联系,为使官兵都成为法制公民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通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军民鱼水情谊,提高了军人军属预防纠纷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军民团结与社会和谐,促进部队建设科学发展,保证官兵安心服役、报效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