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人民法院的安全,司法警察业务和体能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警务安保系数的高低。
全国发生多起法院内安全事件及被告人脱逃事件。这些事件集中反映出司法警察的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体能素质不佳,常态化训练成效不明显。日常的训练是保障司法警察技能和体能的最佳方式,但部分法院司法警察却因工作任务重,训练内容单调为由,在每年的考核前一个月才开始集中应付式训练,忽视日常训练对基本技能巩固和体能累积的重要性,没有进行常态化训练,从而影响了警务保障工作。要巩固训练成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归根结底还是要形成良好训练意识,正确看待日常训练,提高警务工作能力和规范作风,才能打造业务素质过硬,作风纪律优良,警务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
分析当前大多数法院的训练现状中发现,造成这些消极的训练意识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多数警队只是把训练当成是一个年终任务,到年底考核前才突击训练一两周。只求平安但求无过,认为训练过多,流于形式,未真正认识到坚持日常训练不但可以提高干警身体素质,约束个人作风纪律,还可以培养职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二是训练落实不到位。少数人组织纪律不严谨,以种种理由不参训,在训练时出工不出力,得过且过。
三是训练方法不到位。一些司法警察对技法的掌握停留在浅表层面,未能达到精、准、狠的要求,只能敷衍了事。
四是督促责任不到位。很多思想麻痹大意,每年都有安保警示教育,但年年都会出现类似的安全事故,相同的问题同样出现,仍不知警觉,听之任之。这些都说明训练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够,管理方式欠缺,责任不分明。
司法警察职责之一就是维护法院的安保秩序,面对突发事件,只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和的良好的身体条件才能快速的反映和灵活的处置,所以坚持日常训练非常必要。 要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羸、用得上”的司法警察队伍,就要在实战中除娇气、蓄虎气、砺血性,把提升战斗力,增加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训练的最终目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各项任务时充满不确定的危险因素,增强司法警察的安全意识,加强法警体能、技能训练,已刻不容缓。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日常训练的重要性,增加单警做战能力,提高整体协作能力。在训练中,教官要将使用招式的效果第一时间展示给学员,而不是单纯的套路表演,勾起他们的好奇心,激发训练热情,提升训练意识,引起他们的思考,他们才会积极、主动的去探讨,去揣摩。在保持常态化训练的同时,教员可以尝试着寻找一些新的训练方式,前期的训练可能与体育竞技相结合,开展多元化实效性训练,通过举办打球、登山、骑车、攀岩、跳绳等竞技,提升肺活量、速度、腿部和手部的肌肉力量,更利于练成简捷、快速一招制敌动作。 为保证训练活动的有效性,要建立训练档案、训练考勤,训练监督、训练奖惩机制,并纳入绩效考评。训练活动领导小组要时刻关注训练情况,定期组织交流,提出训练见意,建立人性化的训练监督管理机制。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训练活动,做好沟通,保障人员、时间、装备和经费的全面到位。
重视日常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司法警察的训练意识,因人施教,科学施训,耐心督导,潜心研究,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技能和体能素质,用辛勤和汗水来抒写“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战、为公平正义而战、为法律尊严而战、为警察荣誉而战”的警察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