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凌晨,辉县市法院执行三庭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按照百度云的提醒,将在金融执行组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李某的儿子李某某顺路捎带拘传。
李某在执行三庭有多起案件,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家中执行,无果。据申请人反映,李某有时在其儿子家居住。当天凌晨,执行三庭决定先到李某家查找,若不在,再到其儿子家查找。执行人员在李某家还是扑空,遂前往其儿子家,路上,执行人员打开了手机上刚安装的百度云,看看附近还有没有其他被执行人,如果有,待从李某儿子家出来后一并拘传,打开后发现附近确实有金融执行组另一个被执行人的位置信息。待来到李某儿子家时,导航显示是金融执行组另一个被执行人的家,因执行人员不知道李某儿子的名字,执行人员以为是导航出现失误,随即与该被执行人的办案人员金融执行组的同志联系,一联系,才知道金融组的该被执行人就是李某的儿子。执行人员决定一举两得,同时执行。进入李某儿子家后,经搜查,李某未在此居住,李某的儿子李某某在家,随将李某某拘传。
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在案件执行中,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向先进法院学习信息化技术,创建了自己法院的百度云导航系统,在前往一处被执行人居所的导航中,周边被执行人的位置信息同时显现,在执行过程中已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并将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