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孟庄法庭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前沿的职能作用,主动把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该庭曾三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四最”法庭,并荣立集体二等功,四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新乡市委评为“十佳政法单位”。
孟庄法庭辖孟庄、胡桥、常村、张村四乡镇。孟庄镇乡镇企业、村办企业较多,经济基础雄厚,经济纠纷较多。常村、张村两乡镇多为丘陵和半山区,最远的距法庭30多公里,交通不便。该庭法官经常以“假如我是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在工作中采取便民利民措施,他们针对常村、张村两乡镇距法庭距离远、交通不便的特点,在常村、张村、王村蒲等偏远丘陵山区设立了巡回法庭。在人口和私营企业较多的王村铺村等地,各类纠纷也比较突出,他们在这里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儿,为避免当事人日常工作和开庭时间冲突,他们开展了预约开庭、假日和晚间法庭,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减轻了群众来回奔波之苦,极大地方便了偏远乡镇和工作繁忙群众参与诉讼。对于确有困难、不便到法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法官们到田间地头、村民家内开庭审判,及时化解民事纷争。去年4月,该庭受理了王某诉范某离婚一案,在送达诉讼手续中,法官了解到,范某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双腿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且其家居住在偏僻的山区,距离法庭20多里,到法庭十分不便,范某为应诉出庭犯了愁。经征询原告王某的意见,法官把法庭设在范某家中,在范某家中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件,范某及其亲属对孟庄法庭提供周到的司法服务深表感谢。开庭审理后,经法官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该案以调解结案。
孟庄法庭在办案中,不是单纯就案办案,而是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出发,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体验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四川民工黄某在一煤矿打工时,因瓦斯燃烧被烧伤,矿主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不再赔偿。法庭受理黄某诉煤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后,发现因超过诉讼时效。但法官并没有一推了之,而是从维护当事人权益和公平正义角度出发,多次找到矿主调解,对其晓以法律,动以情理。在法官的努力下,煤矿同意除已付黄某的15000元外,再付其13000元。黄某离开法庭时,行跪拜大礼以表达对法官的深情厚谊,并表示还愿意来辉县市做工。
孟庄法庭所在的孟庄镇,民营经济繁荣,本地和外来务工的农民比较多,劳资纠纷突出。为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讲解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企业发生纠纷,受到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称赞。在审理每一起涉及农民工案件时,他们充分发挥人民司法的能动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胡某等18名民工在起诉某村委会拖欠8年工资款一案中遇到了举证困难。某造纸厂是村办集体企业,1993年该造纸厂成立了运输队,原告胡某等18位农民先后在运输队做工。2000年4月运输队解散,分别欠胡某等18人数百元至一万余元不等的工资49507元,并未出具正规的欠据。2003年该造纸厂政策性关闭,胡某等18人向村委会常年催要工资始终没有结果,向辉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胡某等人持有的欠据内容均为“欠XX款XX元”,未注明欠款事由和欠款人,村委会不承认造纸厂运输队欠18名原告的工资。18名民工持有的证据有重大瑕疵,进一步举证十分困难。由于村办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加上时间过长,村委会又不积极配合,要想找到造纸厂运输队欠薪的确凿证据希望渺茫。法官们为了能为18名农民工找到证据,多方寻找线索。最终在村委会的杂物间找到了造纸厂运输队解散时的财务清算账册。18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8年的工资款, 他们诚恳地给孟庄法庭的法官们送上一面 “人民法官为人民,农民权益得保障”的锦旗,表示对法官的深深谢意。
孟庄法庭在审判工作中,主动把每一件案件审理和当地的社会稳定联系在一起,不仅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还十分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示范效应,努力促进农村的社会和谐和稳定。
2005年以来,随着国家免征农业税和种粮直补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被再次激发出来,许多弃地农民纷纷要求重新承包土地,由于各种原因农村没有剩余的土地发包给这些农民,酿成许多土地承包纠纷。这些纠纷成了农村稳定的隐患,使乡村干部十分棘手。张村乡里沟村的农民王明就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法院起诉的。为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并指导当地乡村干部妥善处理这类纠纷,经孟庄法庭和张村乡党委政府协调,去年7月16日,王明一案在张村乡里沟村现场开庭。相关的乡村干部和群众近300人参加了案件旁听。庭审查明事实以后,合议庭当庭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庭调解:让旁听村民和其他乡村干部一起参与到法庭调解中来。在合议庭主持下,旁听村民和乡村干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合议庭对当事人、旁听村民和乡村村干部提出的看法和意见从法律上给以详细解释和说明,及时肯定和吸纳善良的乡风民情,话越说越明晰,事情越说越有条理,最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村民的意见逐渐走向统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第三村民小组在经过村民大会通过后,于9月20日前给王明调整承包地5亩,王明欠第三村民小组村民的公益事业费用1100元当场缴清。
参加旁听的张村乡副乡长说:这类情况我们乡不仅里沟村有,其他村也存在,有的已经酿成纠纷,有的已经露出了纠纷苗头,解决不好农村就不稳定。今天开庭的这个案件的处理,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佳模式,尽管各村的情况不同,这个案例仍然具有十分现实的借鉴意义。
孟庄法庭注重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选派业务熟练的干警担任多家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辅导课,解答孩子们的法律问题,被学生们称为“法官老师”。今年4月,孟庄法庭法官们收到一封初三学生邢某的来信。邢某在信中说,由于不堪继父的虐待,曾想到结束生命。但对美好未来怀有憧憬,希望法庭的叔叔阿姨们能收留他。收到信后,庭长当即指派一名法官到中学了解情况。邢某面对可亲可敬的法官,终于敞开心扉,诉说了不幸遭遇。原来邢某的母亲和继父结婚后,继父嫌弃他,经常给他脸色看,不让母亲给钱,有时交学费都成问题。他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和继父发生吵架,已严重影响了学习成绩。法官告诉邢某要放下包袱,有困难找法庭,法庭的法官们一定会帮助他完成学业,必要时由法庭出面做继父的工作。后来法官又两次到学校,配合班主任开导劝说邢某。邢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消除了顾虑,放弃了轻生念头,顺利参加了中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