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人民法院中的应用,推动了司法的网络化发展,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技术要素之集中体现。人民法院近年来对互联网的重视程度显而易见,从2014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设立;到各级法院诉讼档案互联网查阅的实现;再到2017年9月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的建成等等。互联网在人民法院中的应用,潜移默化的提高了司法公正、诉讼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辉县市人民法院也紧随时代的步伐,在汲取上级法院和其他同级法院互联网技术应用经验的基础上,攻坚克难,勇于创新,逐步形成了“从受理到执行”,“从诉讼档案管理到行政管理”的系统化互联网管理模式。
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实质记录,反映了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情况。近年来,辉县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体系也从传统模式步入互联网轨道,实现了诉讼档案电子化、精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电子档案建设”;“立案、审理时电子卷宗即时录入”;“纸质、电子卷宗双归档”;“网络化电子阅卷”等方面。
电子档案建设。从2015年以来,辉县市人民法院引进高速扫描仪、即时录入软件等硬件设施,采取“往卷逐步录入、新卷即时录入”的电子档案生成模式,保证了日常工作在新模式下有序进行的同时,有效解决以往卷宗在长期保存过程中损耗的问题。逐步实现卷宗电子化率达到百分百。
立案、审理时电子卷宗即时录入。我院将精准化审判和精准化管理理念,适用于诉讼档案管理过程中,实现网上立案时电子卷宗即时生成,审理中证据及相关材料随时动态录入。即时形成最具客观性、真实性、全面性的电子卷宗,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为审判工作提高了质效。
纸质、电子卷宗双归档。由于传统纸质档案的特性,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防光、防尘,防丢失、损坏、褪变,外借及时催还等事项,一直成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及难点。而法院诉讼档案又具有多方、多次查阅、移转的属性。纸质、电子卷宗双归档方式,有效避免了纸质卷宗损耗,为法院诉讼档案工作减轻了负担。
网络化电子阅卷。诉讼过程纷繁复杂,一例案件的卷宗往往需要经过数次的查阅、复制,传统查阅、复制都需要将原始纸质归档卷宗反复调出查阅、复制,难免产生损耗或丢失。辉县市人民法院已经形成内部全面电子阅卷,对外设立阅卷室,复制采取下载电子文档打印复制,有效减免了原始纸质卷宗的反复调动,案件审理工作达到了质效的提升。
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时代背景下,辉县市人民法院更新理念、改进方法、勇于创新,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司法效率,以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面对未来,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将不断深化、工作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会更加灵活,使执法办案既符合法律原则,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努力为司法体系发展提供“辉县市人民法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