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中午,辉县市薄壁镇村民龙某某被送进拘留所。暴力抗法法难容。司法拘留15天,这是她暴力妨碍执行应当付出的代价,
10月19日晨5:40分,正在开展“秋季执行风暴”集中行动的辉县市执行局干警来到薄壁镇程焦泉村的姬某某家门口。姬某某因返还彩礼纠纷,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叫门未果后,执行干警决定翻墙进去。法警张红磊同志刚刚站到墙头,即看到姬某某之母龙某某手持铁叉向其站立方向挥舞,口中还叫骂不止,多次警告无效后,执行干警强行进入院内,龙某某仍未放下铁叉,向我干警不停比划。再次警告无效后,张秀金局长下令对其强制拘留带离,干警不顾危险一跃而上,夺下龙某某挥舞的铁叉,将其制服,押上囚车。后经搜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姬某某。
龙某某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执行干警依法执行职务,法院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