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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奔波找到被告 克服困难最终结案

  发布时间:2017-11-15 10:19:13


    被告杨某某在辉县市施工遇到资金困难,向当地好友丁某某借现金10万元,约定利息2分,后还了部分现金之后,剩余的 8万元及利息未还,遂被丁某某起诉至法院。

    此案中,被告对欠款数额并无异议,但问题就在于找被告十分困难。承办人经查明,被告的户籍并没有在辉县,原告提供被告当时居住的地方,经查也无此人,被告的身份并不明确。承办人并没有放弃,而是在当地建盖的工程处多次打听,最终了解到被告老家在滑县,由于担心“打草惊蛇”,次日就匆忙赶过去,找到当地的公安局,查到了被告的户籍地,根据身份证上记载的地址,一路打听找到了某村,找到了被告的母亲。

    见到被告母亲后,承办人向其说明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被告母亲表示,欠的钱一定得还,马上联系了被告,被告与承办人接通了电话,在电话里也同意了调解方案,案件算是有了进展。这时候已经是下午2点半还没有顾上吃饭,承办人跟工作人员算是松了口气,连忙又返还辉县市。

    第二天,2016年8月25日,被告就按照电话里的调解方案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使得案件最终了结,原告赞不绝口。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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