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的发展规划和要求,法院信息化工作呈现出发展快、覆盖面广、更新升级迅速、效率高的特点,加强法院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不仅能够提高人民法院的现代化办公水平,增进数据资源共享,节约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而且可以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从而有效地提升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
一、目前,我院在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我院工作人员跟不上网络普及应用的步伐。近两年,我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三大平台”的建设,网上办公、办案已成了广大干警在工作中的必然选择。然而,法院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系统应用能力却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部分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操作仅停留在打字、打印材料等简单方面,不会使用计算机查询法律法规、制作电子表格、收发电子邮件等,既降低了工作效率,又浪费了网络资源。
2、我院缺乏复合型人才。法院管理是一门学科,必须符合司法的特点,而信息化建设是一门科学,必须符合科学规律。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官有越来越多的学习培训机会,但是法院网管人员的培训却是很少,这就导致网管人员的信息技术知识落后并且单一。而基层法院的网管人员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缺乏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识,缺乏法院管理的知识和能力,更不能有效地实现领导的管理意图。
为了使网络信息化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求,为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化保障和网络技术服务,笔者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对信息化建设要坚持顶层设计,从上往下统一部署。以法院的信息化数据的容灾备份存储为例:随着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信息数据越来越多,数据的容灾备份存储越来越重要。目前,有些科技公司来到我院推销数据存储备份系统,而他们推销的数据存储系统,无论是在技术水平还是在存储备份容量上都无法满足当前法院信息化发展的需求。这就需要上级法院的统一设计,建设大型的数据数据资源管理、存储中心,利用法院系统网络,采用云存储、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法院系统信息化数据的容灾备份存储,实现信息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法院系统信息化数据的安全。
二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为了满足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需求,转变现在的工作方式,提高法院工作的效率,就必须要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而法院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除在建设初期要投入资金购买软件、电脑、打印机、数码设备以外,还需要投入资金对网络设备的进行维护。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网络在审判工作中的服务与保障功能,需要我院加大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
三是要提高工作人员应用水平,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由于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官在学习培训中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培训,并且增加对网管人员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依据我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培养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还要重点培养出一批既懂法律、又懂网络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能适用我院工作要求。
四是要实现现行管理与信息化的有效对接。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拓宽法院干警的学习领域,变革学习方法,改变干警的工作理念。为了提高我院的管理层次,凸显信息化建设给我院管理带来的革命性变革,需要对我院现行的陈旧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进行改变,探索出一条真正符合我院司法特点的管理路子,这就要求我院现行的管理方法必须要和我院的信息化进行有效对接。
五是要保障我院信息化建设长期有效执行。由于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建议上级法院制定出一套统一标准的制度和程序。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信息系统的管理、案件信息采集使用、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审判工作的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