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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车辆管理 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发布时间:2017-11-20 16:06:03



    近两年来,辉县市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且案件性质复杂,每天由于工作需要,法院警车需要在辖区来回奔波。为了便于车辆管理,全院车辆按工作情况分为三个班管理,即行政后勤班、审判业务班和执行局班。由于案件繁多,车辆看似很多但却不够用,为了充分保障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该院进一步加强规了范车辆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管理机构,落实车辆管理职能。全院车辆统一由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派车谁负责”的原则。机关服务中心还负责驾驶员的招聘、调配、教育、监督、考核、工资调整及奖罚等日常工作。每辆警车配备一位驾驶员,本院所有车辆必须由本车驾驶员驾驶,未经服务中心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驾驶。驾驶员要保障车辆整洁,每周五下午参加全院车辆保养检查和不定时检查,不得带故障车出行。

    二是严格派车手续,在程序上规范车辆管理。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没有固定车辆的科室因公用车,需向机关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派车单,门岗凭出车单放行。节假日、双休日因公用车,需向服务中心申请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按制度履行派车手续方可出车。出车驾驶员回院后要及时到车辆管理办公室报到消单,并认真填写出车日记,详细记录派车原因、派车路线、行驶里程和派车时间等。

    三是严格入库管理,从根本上防止管理失控。全院所有车辆晚上八点以前必须停放在院机关固定车位,不得私自出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院的,用车干警和驾驶员应向服务中心申请,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长时间;确需在外过夜停放车辆的,需由用车干警会同其分管领导报服务中心备案,并经主管车辆的院长同意后方可在外过夜。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警车乱停、乱放,违章驾驶等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四是细化考核制度,从主观上规范驾驶行为。全院驾驶员年度奖惩实行百分考核制度,服务中心每月定期不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细化对驾驶人员的考评,严格考核制度,对全年安全出行且无违章违纪行为的驾驶员予以奖励,而对酒驾、公车私用、违反交通规则等违规违纪的驾驶人员予以扣分惩罚,每季度都进行驾驶员业务知识考核,且年终考核最后一名者予以辞退。

    五是实行卫星定位,做到有效监督。我院所有车辆目前都装有卫星定位系统,可以实时动态监督车辆。车辆管理办公室可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车辆状态、以及督查驾驶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倒逼驾驶员自律意识,从而达到规范驾驶、文明驾驶的目的。

     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可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作用,科学的建立一种配好、管好、用好车辆,节约经费的有效机制,同时,还可加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思想意识,保障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扎实开展,进而树立法院文明用车、高效用车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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