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晨4时许,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的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来到南寨镇某村,敲开了被执行人卢某的家门。经搜查,和以往一样,卢某因欠债较多,外出未归。
2008年2月、5月,卢某两次贷到辉县市农村商业银行本金17000元。到2015年9月,该银行依据法院判决申请执行时,利息已累计达25000余元。而卢某因外欠较多,一直未能偿还该银行贷款。
卢某父亲已近古稀,看到执行干警又一次来家寻找其子,愧疚的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我教子无方啊。虽然家庭困难,我愿意先替其还上一部分,希望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早日还清贷款”。然后从里屋拿出10000元钱,向执行干警要求,“这是我老伴做手术后,新农合刚刚报销的医疗费,我留下1000元,其余9000元就替儿子先还一部分,行不行?”执行干警收下了这9000元。这一幕也让所有在场人员深为动容。
子债父偿并非天经地义。卢某父亲主动为儿子还债,实属诚信典范。时下有的年轻人啃老成癖,举债还要父母来还,实在可悲。希望这些年轻人认真反思,做个讲诚信、有孝心的有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