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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写的人

——追忆郭修江同志

  发布时间:2009-11-03 15:42:25


   郭修江同志离开我们已经将近两年的时间了,两年来,我一直将对修江大哥的思念深深的埋在心底,不敢触摸,每当提及他,我都要忍受一种撕心裂肺的伤痛,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禁不住悲咽难语,

   我与修江相识是在1986年,当时,我刚刚大学毕业分配到辉县法院。他高高的个子,谈吐爽快,精神饱满,这第一印象给我烙下了深深的印记,至今未改。由此也开始了我们相识、相知二十一年的战友情、兄弟谊!

   2004年3月,我到执行局任局长,修江同志也由法警队被调整到执行局协助我工作。在此之前虽然接触不多,但知道他平易近人,关心同志,工作上敢说敢干。从感情上来说,对他保持着一种对老同志的尊重。 到执行局之后,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的更多,使我对修江同志的内心世界有了深层次的了解,也更增添了一份深深的敬意,彼此建立起兄弟般的深情厚义。

   修江同志80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之后,先后担任过执行庭的副庭长、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等职务,终其一生从未离开过执行工作岗位,真正是资历老、经验丰富。但他到执行局之后,从不以自己担任过多年的领导职务、资历老自居,而是以一种十分平和的心态、以一种老大哥的胸怀,诚心对待执行局的一帮年轻的弟兄们。他曾私下对我说,凡是同志们不愿办的一些难缠案件你尽管交给我,言辞之间饱含一种同事之间的关怀之情。我确曾为他的这句话感动不已,也为能和这样的老同志一起工作备受鼓舞。

   辉县法院每年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上千起,加之近年来,执行信访案件高居不下,执行干警的工作压力日益沉重,时常流露出艰辛的无奈和疲累的抱怨。但我从来没有听到修江同志的一句怨言,没有看到过他对那位当事人发脾气、耍态度。每当一些干警头脑不冷静,与当事人发生争吵时,他总会第一个赶过去,批评自己的同志,详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很快把事态平息下来。他告诫年轻的同志,我们是执行法官,不管是对待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一定要凭着自己的良心,抱着公正、公平的态度去对待,才能使当事人对你信服。他通过言传身教将自己多年的办案体会、与当事人的谈话技巧以及对案件处理的方法,传授给年轻同志。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与修江老兄以及执行局的同事们,时不时地聚拢在街头地摊,要个啤酒小菜,谈谈工作生活,缓解一下工作的压力与疲惫。在这种休闲、宽松环境下交流,同事们常常谈到一些事情和案件,其间也不乏抱怨、诉苦之声。郭修江同志的妻子因患乳腺癌做过手术,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烦心事不少,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既有酣畅淋漓的成功快乐,也有起起落落的失意坎坷,但他从不谈论自己过去的辉煌,也不倾诉生活、工作的坎坷,更不抱怨、评论任何同志的是是非非,谈得最多的就是对每一起执行案件的如何处理。他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的很轻、很淡,可对关乎我们这支执行队伍的建设、关乎法院形象的事却看的很重。正是在日常的点滴交流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修江同志乐观、热情的生活态度,感受到了他对同事无私担待的兄弟情谊,更感受到了他对工作的执着和尽善尽美的追求。让我看到了一颗滚烫火热的心,让我看到了一个无私无畏、宽广容人的博大胸怀。

   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是这样一起案件。1996年4月,辉县市人高某以97000的价格购买了郑州市一电子衡器厂一台50吨电子汽车磅,两年后,高某以该电子衡质量不合格为由诉至我院,要求衡器厂返还货款,赔偿损失。经我院调解,由衡器厂为高某更换一台新的50吨电子汽车衡,并赔偿高某某经济损失24000元。因该衡器厂未按期履行,高某某于1998年10月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衡器厂于同年11月为高某更换了一台新的电子衡,并赔偿了高某某35000余元的经济损失。

   在新的电子衡投入使用后,高某某发现新的电子磅仍然存在质量问题,遂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未能解决。2000年2月15日,高某向我院申请再审,同年8月,我院作出再审判决,并依法委托郑州市某法院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申请再审,新乡市中级法院于2003年8月作出再审判决,判令电子衡器厂清算小组返还高某现金88000元及利息。该衡器厂在此期间,因郑州市新区建设被撤除,导致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下落不明,难以查找,高某对处理结果十分不满,多次到郑州、北京等地上访告状,2003年11月,受委托的郑州某法院将该案退回我院,不再接受委托。高某来到辉县法院后,将几年来的怨气一股脑的都发泄到了执行干警的身上。每次来到法院对我执行人员都是肆意奚落、辱骂,搅得整个楼层难以办公。案件承办人员更换了多次,仍然未能执结。2004年6月的一天,修江同志主动向我要求承办该案,在修江同志的眼神中,我看到了一种坚毅的力量,一种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接受案件后,他经过仔细的调查发现,该衡器厂确实已不复存在,原负责人李某家庭住址早已搬迁,下落不明。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性格偏执的申请人高某早已等的不耐烦了,再次将怨气撒向修江同志,每隔两三天就要到修江的办公室大闹一番,说到激动处,连吵带骂,恶语相向。考虑到申请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心情,修江同志对高某始终是好言相劝,耐心解释。他在承受着高某一遍遍责骂的同时,一边一次又一次的前往郑州,查找案件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查找到原衡器厂负责人李某的手机号码,并取得了联系,但李某拒绝见面,只让自己的一位代理人出面同修江进行周旋,在多次同李某的电话沟通以及同其代理人的商谈中,修江向其通告了申请人的状况,多次严正的指出李某行为的违法性,坚定的表明法院势将该案执行到底的决心。慑于法律的威严,更是被修江同志坚韧与执着不屈的意志所感动,李某终于开始通过代理人三千、五千的向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辉县、郑州上百次的奔波,历时两年多的时间,2006年8月李某终于陆续的将88000元的货款和利息共计18万元现金履行完毕。按说,到此已是结果圆满,该松口气了,可申请人高某看到案件有了进展,反而得寸进尺,倔强的要求对方至少赔偿50万元,否则与法院绝不罢休。在多次耐心的劝说、解释无效的情况下,修江正告缠诉不止的高某,法律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漫天要价的无理要求坚决不会支持。但遗憾的是修江并未能看到高某签字信访息诉的那一天。2009年5月,修江去世一年半以后,在我们的艰苦努力下,终于感动了上苍,高某签署了停访息诉的结案保证书,一起引起中央、省、市多个领导部门关注的信访大案终于画上了句号。在全部执行款到位后,我曾问过修江一句话:高某这样怪癖、执拗的性格,每次来都是吵吵闹闹、骂骂咧咧,可你不但未向他发过脾气,还忍辱负重的坚持将案件办理到底,为什么?他淡淡的一笑说“人,都不容易”。是啊,人都不容易,多么朴实的一句话,但他让我看到了一颗金子般的心,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法官誓言。

   2006年4月,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活动开始,自5月26日起,我院拉开大规模驻乡执行的大幕,全体参战干警分成三个战区,背着铺盖奔赴驻地,他们打着地铺,吃着大锅饭,开始了持续一年多的四次驻乡执行行动。当时,郭修江同志带领西部战区的干警驻扎在远离县城40公里的吴村镇。年已五十的他将家里的一切困难扔给了患病的妻子,全身心地与全体干警一起投身到这场轰轰烈烈的活动中来。驻乡期间,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没有休息过一个礼拜天,没有请过一天假,与执行干警一起不分白天黑夜奔波在执行一线,那里有困难,那里有危险,总能看到他高大的身影。在他的带领下,西部战区的干警执结了一大批陈年老案、骨头案、疑难案。王宏安、何丰年申请执行杨启营面粉厂一案,就是这次执行期间的一起典型案例。

   1994年,吴村镇杨启营村31户农民七拼八凑合资入股建起了一家面粉厂,王宏安、何丰年二人将自己辛苦积攒的20多万元血汗钱全部借给该厂作为流动资金。由于缺乏管理经验,该厂在97年倒闭。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王、何二人将31户农民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31户农民归还二人借款本息40余万元。98年4月二人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接受案件后却犯了难,由于本案31户农民同住一个村子,他们投到面粉厂的钱也是多年攒下的血汗钱,但血本无归,还背负了巨额的外债,使一些本就比较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抵触情绪十分激烈,每当执行人员进村后,这31户人家不是相互串通,故意躲避,就是设法阻挠,对抗执行,执行工作举步维艰。

   由于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致使申请人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执行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驻乡执行开始后,我院再次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要求务必拿下。修江召集西区干警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地分析研究,他认为,该案涉及农户众多,如果一味的强制执行,极有可能导致更大抗法事件的发生,给当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他提出了“攻心为主、强制为辅、重点突破、分化瓦解”的总体工作思路,力争当事人自觉履行,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要做申请人的工作放弃部分利息,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人同意放弃部分权利。于是,他首先派出执行干警在该村四处张贴限期执行公告,在村委会广播上进行公开广播,形成强大的执行舆论氛围。 他对31位被执行人进行了认真的比较排队,决定先从一位村干部和在村里比较有地位的几位被执行人身上突破,以求取得以点带面的效果。他带领二十几名干警进驻该村,挨家挨户的宣讲、谈话,他亲自将几位重要的被执行人召集到一起座谈,他首先表明法院不将此案执行到底誓不收兵的决心,同时依法、依理、依情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几个回合下来,几位被执行人终于答应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案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履行期限到期后,他们在村委大院摆开桌子,一面公开收取案款,一面在村委会广播里继续播讲法院执行公告和已履行人员的名单,大打攻心战,同时派出干警到行动迟缓的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强制督促,经过一个星期的艰苦努力,一起极易引发集体抗法的案件平稳执结。这起案件的执行充分展示了郭修江同志丰富的工作经验,高超的执行艺术,机智善断的工作作风以及胸怀全局的大局观念。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的和谐统一,堪称和谐执行的典型范例。

   在06、07全省清理执行积案的两年时间里,我院先后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驻乡执行行动,在这两年时间里,遭受暴力抗法事件七次,15名抗法人员被司法拘留,7人被依法起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先后有13名干警不同程度受伤。每次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时修江同志总是站在队伍的最前面。两年中,我们共执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结案标的6000余万元。执结中央、省、市、县交办各类信访案件98件,为辉县市的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了我们的贡献,连续两年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在这荣誉的背后凝聚着修江同志与全体执行干警的心血与汗水,修江同志功不可没。

   2007年6月,我院第四次驻乡执行再次展开,此时修江坐镇孟庄法庭指挥东部战区的执行攻坚,实际上,此时他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病魔正在无情的吞噬着他的肌体,但他向大家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坚持带病工作,直到累倒在工作途中。8月中旬,他被确诊为为肺癌晚期,这一结果,犹如一声霹雳在同志们的心头炸响,谁也不愿相信这一残酷的现实。再也不能坚持的他被同志们送到了省肿瘤医院,当我与同志们到医院看望他,强颜欢笑询问他的病情的时候,他回答的不是他的病情,而是问我们高某与衡器厂的案子结了没有,省里、市里交办的信访案件处理的怎么样了。看着他日渐消瘦、虚弱的身体,想想他是在怎样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却还牵挂着案件的处理,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夺门而出,蹲在墙角,任凭两行热流尽情的流淌。我心中埋怨,我的好哥哥,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操心这些案件干啥,难道你真的对自己一点都不在乎吗!我也在心里深深地责备自己,早夕相处,为什么没能及早发现他的身体变化,提醒他进行治疗呢。一年多来,这种自责感一直在撕扯着我的心,久久不能释怀。 他最后的十几天时间是在辉县市医院度过的,每天下班后,我与同事们都会结伴到医院看望他,陪伴他一两个小时,说一些言不由衷、不着边际的话宽慰他的心,事实上,他什么都明白,也理解弟兄们的一片苦心。直到临终,他始终没和我们谈过他的病情,见面谈的最多的仍然是他熟悉的一些未结案件的执行,谈他对案件的一些看法、思路,仍然是那样的健谈、精神。只有嫂子背后偷偷告诉我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巨大的病痛折磨下,他才会偶尔呻吟几声。我知道,他是怕我们难受,才从不和我们谈论他的病情,他不服输,他不愿倒下,他在以超人的毅力同病魔抗争!

   12月20日12时30分,修江走了。他走的是那样的匆忙、那样的干净,他就这样告别了他的战友,离开了他生生牵挂割舍不下的执行工作走了。站在他的遗体前,我始终不能相信眼前的现实,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对工作充满激情,一个始终不知畏惧不知疲倦的硬邦邦的热血汉子,在短短的四个月之后与我们已是阴阳两隔。我始终不能将眼前的景象同那个鲜活的形象画上等号!

   12月26日,郭修江同志的追悼会在他的家乡举行,上级领导来了,全院的同志来了,新乡法院系统的同志们来了,十里八村的乡亲们来了,一些他办过案子的当事人听说后也来了,他们都眼含热泪站在修江同志的灵前寄托着自己的哀思。苍天无情收我好兄弟,人间有义痛悼祭忠魂。执行局、法警队的全体弟兄怀着满腔的悲痛之情,两眼满含痛心的热泪为我们的好兄长、好战友修江同志抬灵送葬,陪伴他走完这最后一段路。

   郭修江同志的离去使我失去了一位好兄长、好战友、好帮手,是我院执行工作的一大损失。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对生活的热爱,对百姓的体贴关怀,对工作的高度负责与无私奉献精神却永远的留在了我们中间,时刻激励着我们将一切工作做的更好。

   缅怀修江同志的一生,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丰功伟业,没有轰轰烈烈的惊人壮举,有的只是太多的平凡与淡泊,然而,正是在对一起又一起案件恰如其分的平凡处理中,在输赢双方诚恳服气的眼神里,在怒目相向的双方握手言和的和谐里,让我们见识了一名人民法官的真功,看到了平凡中的伟大;也正是在对个人荣辱得失、功名利禄的淡泊中,让我们感悟了一名人民法官人生态度的豪气与人格的魅力,于无声处,建功立业。

   郭修江,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子,一个平平凡凡的法官,但我要说,你是一个人,一个好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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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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