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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法庭”上门审结遗弃案

  发布时间:2017-11-24 09:23:22





    家住辉县市某村的吴老汉,因其独子吴某某拒尽赡养义务,长期以来被迫在村头坟地边搭建的不通水电的简易窝棚居住。在此期间,吴某某没有为其父提供过任何现金、粮食或生活用品。后吴老汉因病住院,经当地乡镇、村委会干部多次敦促、劝说,吴某某仍然拒绝到医院照料也不缴纳医疗费用。2017年7月吴老汉因病死亡后,吴某某拒不为其父办理丧葬事宜。最终由当地村委会为老人办理了丧葬事宜。

    11月22日,辉县市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到被告人家门口,就地审理了这起遗弃案,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吴某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这次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活动全过程,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为了保障此次巡回审判的顺利进行,辉县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机关服务中心提前做好了充分准备。

    法警大队制定了详细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考虑到该案件在当地知晓人数较多,势必会引起群众围观。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增调警力,周密安排。

    机关服务中心提前对巡回车辆状况、庭审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派出技术人员全程跟随。

    当日上午9时许,押解、值庭法警将被告人吴某某提押至庭审现场。由于到场旁听、围观群众人数众多,场面几近失控,法警大队长现场指挥,在巡回庭审现场拉起警戒线,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值庭布署,明确各自任务,要求所有在场法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值庭工作不得出现一丝纰漏。

    至11时30分,庭审顺利结束,此次巡回审判受到当地群众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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