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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干戈为玉帛做和谐村民

  发布时间:2017-11-28 15:43:59




    2017年9月11日,我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尚某一诉被告尚某二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尚某一的诉求为:要求返还车辆。本院立案后公开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王新恒庭长鉴于两个人是一个村的村民,本着能调解化干戈为玉帛的目标,进行下乡调解和了解案情。经过三番五次的当庭调解,又来到当事人家里调解,最终被告同意把车返还原告,而且,返还车辆当日,王庭长亲自来到双方当事人家里,让双方言和并最终让被告自愿同意把车返还原告。

    这次,不仅处理好了车的事情,而且有意做和谐村民,共建和谐社会。和睦共处聚合力,和衷共济增活力,和谐共存添助力,和畅惠风促崛起。从此案件取得的一个个发展硕果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和谐是奋斗目标,更是可靠保障。和谐,是天地相通的风调雨顺,是人与人之间互敬互爱的快乐融融,也是各族人民的安居乐业,更是一方水土的繁荣昌盛。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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