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十时许,伴着中国农业银行包头昆都仑支行柜员敲击键盘的声响,165万余元案款打进了辉县市法院的执行款专用账户。一起涉及百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顺利执结。
今年4月,辉县市某公司将内蒙古包头市两家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辉县市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包头A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辉县某公司加工报酬款160余万元;包头B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包头两个公司均未在判决书指定期间主动履行案款,辉县市某公司于10月中旬向辉县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几次邮寄送达,案件材料均以查无此人被退回。申请人多次催促前往包头执行。时值年底,执行任务十分繁重,但考虑到上百名农民工兄弟正在焦急的等待着这笔加工费来领取自己辛苦的血汗钱,执行局张秀金局长决定克服困难,带队前往。
11月28日,张局长在忙碌一上午之后,下午两点钟即带队驱车出发,经过一千余公里的奔波,于第二天下午七点多钟赶到了包头市。此时的包头,气温已达零下14°,已是天寒地冻时分。虽有心里准备,但巨大的温差还是令干警们瑟瑟发抖。到达次日,张局长带队先后向被执行的两家公司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就案件的执行与两家公司进行了详细的交流。但两家公司一味强调自己的困难,希望分期履行。在与两家公司协商的同时,执行干警对包头市的30多个系统的多家银行进行仔细的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的查询,12月1日上午,终于发现了一家被执行公司的存款,随即对其165万元进行了强制划拨。
任务完成了,但考虑到家中艰巨的工作任务,张局长根本无心停留,中午简单用餐稍事休息后,即带队驱车返程。回到辉县已是12月2日周六的晚上八点多钟。
历时四天半,驱车两千多公里,一起标的达160多万元涉及百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