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星期日)晚上21:16分,快要休息的执行局干警接到局长紧急通知,“全体人员着装立即到机关集合,由各团队负责人带队到县医院对面协助中院执行任务。。。。。。”。这个时间点集中出警,一定非同小可。各队干警紧急集中,以最快速度赶赴事发地。
当各路人马集结到达后,东外环宜居快捷酒店对过被执行人张某某豪宅附近已是人群攒动,喧嚣嘈杂。原来,晚7:30分新乡市中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段某某与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时,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拒不配合,且喊来十余人阻碍执行。在先期抵达的秦小运大队长统一指挥和受公安110指派出警的公安干警配合下,执行局五十余名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将张某某外围、院落全面控制。
此前8:00左右,中院干警来到张某某大门前,经喊话其拒不开门配合执行。在开锁公司人员帮助下,打开了其大门。其家里人又用一铁棍将屋里门抵住,同时打电话叫来十余人,意欲强力抵制执行。中院干警报警的同时,张某某家人也打了110,称有人毁坏其门锁。公安干警到达后,才知实情。在执行干警、公安干警强大压制和说服教育下,张某某喊来的十余人悻悻离去。21:52分,局面得到完全控制。张某某仍拒不配合,从一楼躲至四楼。执行干警到达二楼时,发现通向三楼、四楼的门业已反锁。只能继续麻烦开锁师傅,强制开锁。22:04分,接连两道门锁被打开,躲在顶层小屋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再也无处藏身。身着睡衣的她仍然口辞强硬,不以为然,声称法院欺负弱势群体。在执行干警督促下,张某某无奈下来一楼。22:16分,中院执行干警向她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22:18分颐指气使的她被带上手铐,押上警车。22:32分张某某被顺利带至法院。围观的群众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对老赖的恶劣行径、拙劣的表演嗤之以鼻,对法院干警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行为交口称赞。
亲临现场的新乡中院执行局屈路平局长对辉县执行局干警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工作作风深为赞赏,满怀谢意地对大家说:“辉县执行局的同志,你们辛苦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