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是新年后第一个工作日。辞旧迎新的钟声还在耳边回响,辉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已迎着二九天的料峭寒风投入到紧张有序的工作之中。
上午9:50分,执行二庭吕春新一行赶到新乡县翟坡镇某村,向被执行人史某送达相关手续,与被执行人史某母亲交谈,劝其督促儿子自觉履行义务;同时找到村干部,了解史某的家庭情况。
10:20分,快执组张明方一行来到辉县市工商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宋某的存款情况;十五分钟后赶到辉县市拘留所,对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王某说服教育,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金融组秦小运大队长一行中午1:30分和下午16:10分分别在冀屯镇信用社、峪河镇信用社共对9名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共计 50000余元进行了冻结。关圣华一行15:30分—16时,前往被执行人某铜业公司、某铸造公司驻地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
下午5:10分,接申请人举报,其案件正在拍卖过程中、位于辉县市某小区的一处楼房有人居住。执行三庭李如吉庭长闻警而动,迅速带人前往了解情况。现居住人刘某某态度蛮横,不同意迁出。李庭长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同时联系被执行人梁某,要求其配合法院依法处置该处房产。
下午6:30分,执行二庭李玉琴看到手机上转来了三千元案款。原来中午1:30分,她接到申请人举报后,放弃午休,赶往吴村镇王范村,找到被执行人孙某、任某,发现其夫妻共有的一辆面包车在家中停放,遂对该车予以扣押,同时将被执行人任某带到法院。经与其爱人孙某联系,孙某答应筹钱。经过一下午等待,直到18:30分转来案款3000元,此时已是华灯初上、夜幕降临。
节后上班第一天,辉县法院执行干警共出动20余人,摸排被执行人33家,冻结银行账户9个,冻结标的50000余元,扣押车辆一台,执行到位案款3000元,结案3起。
新年伊始,辉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务实起步,再踏征程,争取以良好的开局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