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6年,六旬老人韩湘年为讨债骑着自行车到处奔走维权,终于等到通知他结案的消息。让辉县市法院执行局执行局长张秀金想不到的是,老人见到他时没有想象中的笑逐颜开,而是拉着张秀金的手哭了起来:“我又想起郭队长了,郭队长,俺的好兄弟,要是他能看到今天我领钱多好啊!”
老人所说的郭队长,就是身患癌症坚持办案、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的辉县市执行局法警大队大队长郭修江。
借款牟利血本无归
韩湘年是辉县市相邻县位庄乡人。1993年到1998年间,为谋取比银行略高的利息收入,韩湘年先后借款给本县乡镇企业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销站共计6.5万元用于经营。后因供销站经营不善倒闭,韩湘年血本无归。在多次讨账无果的情况下,韩湘年向本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乡镇企业局承担还款责任。诉讼中,县乡镇企业局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被撤销。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判决后一直未执行,案件陷入冰冻期。韩湘年踏上了漫漫上访路,历尽艰辛。
2006年4月2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辉县市法院执行该案。
为突破案件执行,辉县市人民法院拓宽思路,裁定变更邻县工业经济发展局为被执行人,限令3日支付韩湘年借款本金6.5万元、利息8.25万元。郭修江带领专案组成员多次到邻县与邻县领导协商,做双方当时人的思想工作。
法官带病履行执行协议
和解协议达成后,邻县工业经济发展局付给韩湘年3万元,此后每期执行款的履行,因县工业经济发展局的经济困难,使得执行工作每进一步都十分艰难。其间,郭修江带领专案组成员奔波在两个县之间,积极争取邻县政府的协调和帮助,一步一步向前推进,终于使第二批执行款如期到位。
2007年6月,辉县市法院当年第三次驻乡执行战役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6月4日,和执行干警一起研究案情的郭修江突感背部剧痛难忍,他忍痛到辉县市医院作了检查,结果是肺癌。他没有声张,默默将诊断证明收起,回到工作岗位坚持驻乡执行。在此期间,他和韩湘年专案组的干警,为韩湘年的第三期执行款奔忙,采取积极的执行措施促使县工业经济发展局筹集款项,同时争取邻县人大领导的支持,在邻县县政府的协调下,筹措到了执行款。
8月中旬,正在执行途中的郭修江,突然大口吐血,被同事送进了医院,病情已经到了晚期,被转到省城治疗。在省城治病期间,郭修江还不断向前来看望的同事询问执行工作情况,交代韩湘年案件执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2007年12月20日,凛冽的北风像刀子一样剜割着人们的心,年仅52岁的郭修江永远地离开了他的战友。韩湘年听到噩耗,专程从邻县家中骑自行车赶到辉县法院,在郭修江灵前长跪不起……
事业未尽英雄去,前仆后继战友来。郭修江去世后,辉县市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秦小运带领韩湘年专案组,秉承郭修江制定的办案宗旨,依靠党委、人大支持,争取政府协调帮助,用足用尽执行手段和措施,终于在2009年7月将韩湘年申请执行案彻底执结。
至此,韩湘年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记 者 赵国宇 特约记者 王顺广 河南法制报 2009-07-30 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