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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得正义耀江山——追记人民的好法官郭修江

发布时间:2009-12-17 15:05:16







    有这么一个人,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好人”,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位“好同志”、“好战友”、“好老兄”。人们说,每次见到他都感到那么亲切,那么自然,那么平常。然而当他去世后,不论在什么场合,他的名字都成了一个让熟悉他的人提起就会忍不住要哭的信号。  

    有人说,这个人活着时是一个平凡的人,印象中的他没有过豪言壮语,没有过争权夺利,似乎是一个没有任何自我需求的人。然而当他真的不在时,人们突然发现,没有自我需求的他,对别人来说却又是那么不可或缺:他对群众的善良真诚,对同事的无私帮助,甚至对冲他无缘无故发脾气的人的忍让和微笑……细微之处,点滴之间,他给接触过他的人留下了太多太多的忘不了。   

    熟知他的人说,这个人生前不抽烟不喝酒,朴实无华,简单明白;死后家徒四壁,只留下多病的妻子和刚成年的一对子女。然而在他去世那天,花圈摆了一条街,送葬的人群如潮涌…… 

    就是这么一个活着时候默默无闻的人,在他去世一年多后,却时时被人想起:一个6年奔波上访终于结案的花甲老人,在拿到梦寐以求的执行款时,却突然喊着他的名字号啕大哭:“郭队长,俺的好兄弟,要是你今天还在,该有多好啊!”   

    什么人有这么大的魅力?又是什么样的魅力让人这么刻骨铭心?这个人,是在执行岗位积劳成疾,身患癌症,已去世一年多的辉县市法院执行局法官郭修江。   

    郭修江,男,1956年出生于辉县市薄壁镇孟村,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入伍,在西藏军分区服役,1980年退伍后到辉县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辉县市人民法院法警科员、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庭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等职;2007年12月20日因癌症医治无效病故。其间,郭修江同志多次获得各种荣誉:199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7年被新乡市委政法委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8年1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认为2007年度全省优秀法官。他带领的辉县市法院法警大队两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警大队”。  

    为民执行案件,他悄悄藏起了癌症诊断结果   

    2007年5月,辉县市法院第五次清理执行积案驻乡执行战役正式拉开帷幕。    2007年6月4日,和执行干警一起研究案情的郭修江突感背部剧痛难忍,他忍痛到辉县市医院作了检查,结果是肺癌。深知正在执行关键时期的郭修江没有声张,默默将诊断证明收起。此后,他一边咬牙同病魔进行顽强的抗争,一边带领同志们坚持战斗在执行第一线。  

    2007年8月中旬,正在执行途中的郭修江突然大口吐血,被同事送进医院,这时他的同事们才知道,郭修江的病已经到了晚期。  

    2007年12月20日,52岁的郭修江永远地离开了他的战友们。    

    他倒下了,可他的精神永远不死   当郭修江病逝的消息传到辉县法院时,郭修江的同事们哀声一片。他们怎么也不能相信,在他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硬汉形象的郭队长——这个不可战胜的人,竟然也会被病魔夺去生命!   

    但事实就是那么残酷,郭修江倒了,倒在了他的工作岗位上,这时同事们才发现,多年来,大家已经不自觉地对他们的郭队长形成了这样那样的依赖。  

    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秦小运向记者这样介绍他所知道的郭修江:“郭队长能够针对不同的案件拿出不同的对策,妥善处理问题,他是我们办案的主心骨。”

    辉县市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李保良这样评价郭修江:“他在长期的执行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什么‘钉子案’、‘骨头案’、‘死案’一般都交给他……”

    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秀金告诉记者,在最后的治疗期间,郭修江始终态度从容,和平时没有两样,法院的同志每次到医院看望他,他都像平时一样,张口闭口都是问他经手的几起案子的进展、清结情况。张秀金说,我每次问他身体咋样,他都说:“我没事,别岔话,说案子。”

    就这样,郭修江一直在他的“案子中”坚持到最后。2007年12月19日,郭修江已经在弥留之际,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同志们向医院请求用他熟悉的警车送他回家。这时郭修江要求同事们途中拐到辉县市法院看最后一眼。当警车停到法院门前,并拉响了长长的警笛时,郭修江吃力地抬起头,最后看了看他工作过的地方,带着笑容离开了法院。

    至今,辉县市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们说起当时的情景,依然语声哽咽。他们说,当时在场的人,包括来法院办事的人,只要认识郭修江的,没有不掉眼泪的。  

    提倡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执法为民是他的办案信条

    法警大队干部李龙山说:“多年来,郭队长一直教导我们,对待案件当事人一定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充分理解,他经常说,怎么能和当事人吵架呢?他们说话难听,是因为咱们没为他们办好案子,我们是帮助他们的人,为什么要生他们的气呢?我们要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才对啊。我们从郭队长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特别是在遇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他头脑清醒,反应迅速,能够控制事态的发展,然后寻求办法,解决问题。”

    记者在辉县市法院执行局采访中了解到,郭修江办理的案件,都是在公正执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彰显人文关怀。山东菏泽申请人王学得,在新乡做生意,因琐事和辉县市段某叔侄二人发生纠纷引起殴斗,法院判决段某叔侄赔偿王学得各种损失共计6600元。2006年11月,郭修江队长带队在孟庄法庭驻乡执行期间和干警郭翔升到被执行人段某叔侄家中调查,看到侄子家徒四壁,和80多岁生病在床的老母亲相依为命,而叔父家经济状况也是十分艰难,6600元的赔偿款,对两个被执行人来说是难以承担的。凭着工作经验,郭修江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不仅仅是赔偿款的多少,更重要的是为了争口气。为了使双方能够达成和解,郭修江带着王学得一起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当场进行调解,让王学得诉说自己的遭遇和困境,动员被执行人主动向王学得赔礼道歉,同时让王学得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接着引导双方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经过反复的思想工作,双方互相理解,很快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了结案件。

    高某是个老上访户, 2003年,他与郑州某电子衡器厂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由于法院判决没有满足他的无理要求,他到处上访。省、市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交办督办,案件执行压力巨大。

    郭修江找到高某,反复做他的工作,但高某仍坚持自己的无理要求,对郭修江进行谩骂。不管高某是恶言相向,还是张口谩骂,郭修江都是不愠不火,带着极大的真诚和善意,积极站在高某的立场和处境,为他着想,向他提出最中肯的建议。同时,郭修江迅速组织干警到郑州调查被执行人某衡器厂的财产状况。由于该衡器厂已倒闭,厂区被拆除,负责人李某下落不明,在两年多时间里,郭修江带领干警往返郑州十多次,如大海捞针般一遍遍查找,最后,终于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找到了李某,但李某以无力履行判决为由,抗拒执行,并经常变换住所,始终不与法院干警照面。

    郭修江找到李某的代理律师,通过上百次的沟通交流,终于通过代理律师说服了李某分期履行判决义务。至2007年7月,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因高某漫天要价没有止境,案件迟迟得不到了结。郭修江去世后,高某终于感悟到郭修江为执行此案付出的真诚和艰辛劳动,最终接受了郭修江留下的处理方案。

    他履行了法官的职责,却得罪了许多亲朋好友

    提起郭修江,他的堂兄郭修印这样说:“修江和我个人关系不错,他生前年年过节都来我家吃饭。他没有办过一件让本家、亲戚沾光的事,我能理解他,但亲戚朋友们不理解,都怨他。2001年冬天,我因为自己家宅基地的事找他,他说‘你们最好自己协商解决,如果到法院打官司,我也不会给你说情’。后来官司打赢了,执行的时候对方不服判决,修江又劝我不要急于要求执行,以免激化邻里矛盾,还叫我让给对方一米宅基地,我听了他的话,到现在这事儿还搁着。”

    郭修印还告诉记者:“他的一些同学对他也有意见,他下葬那天,他的一位同学前来吊唁,在他的灵前对我说:‘老哥,你说说,他一辈子给朋友、本家、同学帮过啥忙?’”郭修印说,当时他无言以对。

    “但是好人终究是好人,修江毕竟是一个真正为民办事的人,他虽然将亲戚、本家、朋友、同学得罪了,但开追悼会那天不但这些亲戚朋友都来了,还有很多俺不认识的人,他们到修江灵前,比俺们这些亲戚哭得还惨。当时花圈摆满了一条街,来的车多得堵住了路,辉县市的领导来了,新乡市的很多领导也来了,四区八县法院的领导都来了!来的人没有不哭的。辉县市法院刘挺院长为修江致悼词时,几次哽咽得念不下去。俺村以前也有很多公职人员去世,但追悼会都没有这么情深的场面。修江死得太早了,他是我们家族的骄傲,是我们薄壁镇孟村的骄傲!”郭修印最后说。

    他是一个好法官,却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和父亲

    郭修江的家庭十分困难,爱人原在辉县市第二机械厂上班,下岗已十多年,1997年因乳腺癌做手术,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两个孩子一个毕业后在家待业,另一个正在大学读书。十几年来,整个家庭的重担落在郭修江一人肩上,但他从来没有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极少因为私事请过假,他除了工作还是工作。

    日前,记者一行来到了郭修江的家,出现在面前的几间老宅里摆放着几件破旧家具,屋内除了电视机外,再没有任何家用电器。

    郭修江的妻子可照凤在给我们介绍情况时讲道:“1997年7月份新乡市法院系统全体法警集训。郭修江集训的第二天我被医院确诊为乳腺癌,不得已打电话告诉他,他急急忙忙赶回来将我和父母送到了郑州的医院,然后匆匆返回集训地。在我做手术期间,他也没顾得上回来。”

    “2006年,法院开展驻乡执行。有一天,儿子被车碰伤了腿,我让他赶快找车送儿子上医院,他却为难地说:‘不行啊,我得到获嘉县执行案件,已经和人家约好了,家里的事你就多操心吧。’这些年家里的大事小事他从没顾得上管过,其实我也知道,他心里装着这个家,装着我和两个孩子。”

    记者采访中注意到,郭修江的女儿郭艳始终带着矜持而阳光的笑容,礼貌地帮助妈妈接待客人。但当记者向她问起对爸爸的看法时,这位不到20岁的女孩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半晌,她说:“我爱我爸爸,爸爸也爱我,他虽然没太多时间关心我,但我知道他是好人,他是为了更多人的事情才顾不上家里的事儿,我想他……”语未尽,已是泣不成声。

    英雄虽逝,英灵长存。记者获悉,郭修江去世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号召全市法院系统干警向他学习的决定。新乡市两级法院干警以郭修江为榜样,传承他一切为民的办案精神,涌现出众多学习他光荣事迹的积极分子。今年8月,新乡市委政法委派出调研组深入辉县市法院调查,发现郭修江精神对法官队伍建设和法院工作的巨大促进作用;市委政法委认为学习和倡导郭修江一心为民的精神是时代的需要,于9月中旬作出全市政法系统向郭修江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掀起了学习郭修江同志的热潮。

   (记者 赵国宇 特约记者 陈开富 王顺广    河南法制报2009-10-14   6版)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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