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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与全市“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15 14:36:35




    3月15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引导群众树立“倡导诚信 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辉县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全市“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普及涉及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市委十字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广泛宣传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发放了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页,对消费者在维权中最关心的几个问题深入浅出地向消费者进行了诠释。详细解答了前来咨询的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维权问题,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活动印制了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侯杰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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