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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无理取闹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8-04-19 08:43:01


    4月12日下午,辉县法院安检室,一名男子要进入法院,法警在对其进行安检时发现他身上有很大的酒味,经检查,该男子是赵固乡某村村民王某,该男子称,自己妹妹的案件今日在法院开庭,他是陪妹妹来的,要到审判庭参加旁听。

    值班法警随即对王某进行酒精测试,王某酒精含量为117每毫克,根据相关规定,王某不允许进入审判场所,不得参加庭审旁听。

    王某看到自己被制止进入后,情绪激动,对执勤法警出口辱骂,辉县法院安检监控室及时启动处突预案,法警大队及时派员赶往处置,将醉酒人员带到2号法庭询问情况,其拒不承认辱骂法警,态度蛮横,经调取监控,出示证据,王某对辱骂执勤法警的事实供认不讳,能够认识并改正错误,对执勤法警进行道歉,鉴于其态度转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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