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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委 新乡市委政法委 相继作出向郭修江同志学习决定

发布时间:2009-12-18 09:12:46


    辉县市法院好法官郭修江的事迹经本报报道后(本报今年7月30日、10月14日、10月26日曾相继作出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同时也引起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乡市委等主要领导的关注,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乡市委、新乡市委政法委、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组成调研组进驻辉县市法院,分别对郭修江同志的事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调研结果认为,郭修江同志在27年的法院执行工作生涯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坚守法律,坚守道德,甘于清贫,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新时期党员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代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先锋。

    记者获悉,日前,新乡市委、新乡市委政法委已相继发出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郭修江同志学习活动,号召全市干部群众向郭修江同志学习。

    11月5日,由郭修江同志生前同事、亲属、案件当事人组成的郭修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辉县市举行首场报告会。本报记者赵国宇受邀成为郭修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

   (特约记者 陈开富 景永利 王顺广   河南法制报2009-11-9   2版)

责任编辑:白雪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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