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城乡管理局为全力做好“三城同创”集中整治活动,实现城市管理和市容秩序双提升,从今年元月份以来,先后向辉县市人民法院申请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决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2起,经法院审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均已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该院为全力配合好“三城同创”特别是省级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行政庭审判人员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加班加点,认真阅卷,对案卷中存在的疑问,及时与市城管局法制科进行沟通。每一起案件由主审人写出审查报告,合议庭进行合议,合法性审查完成后,制作行政裁定书,利用中午休息时间集中向被执行人送达。并在送达后一周内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经执行局强制执行,至2018年4月27日止已执结42起案件,执结率达到80%,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地支持了全市正在开展的“三城同创”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