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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辉县市法院:十分钟的“交警”

  发布时间:2018-05-17 16:56:56


    5月15日上午,辉县市法院干警胡文波、刘欢和司机郝聪驱车下乡送达执行手续。一阵狂风骤雨之后,他们沿辉焦公路跑到赵固乡东耿村和西耿村交界的路段。

    突然司机郝聪发现前面近百米处好像发生了什么情况,模模糊糊看到有人躺在地上。“不好,发生车祸了!”他随即打开警灯双闪,立刻停下警车。经下车后查看发现: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白色轿车与一辆老年三轮车相撞,三轮车倾倒在轿车车头部,一名老年男性被撞倒在路中间,已处于昏迷状态。看来车祸刚刚发生不久。

    胡文波、刘欢也迅速下车,询问周围群众,得知他们已拨打了120以及110报警电话。由于大雨刚过,路面还湿滑,又有车祸在旁,往来车辆明显缓慢下来。他们三人来不及多想,分开方向,自发充当了交通警察的角色。在他们认真负责的疏导下,过往车辆维持了良好通行秩序,也有效的防止了二次事故的发生。十分钟后120赶到,伤者被救走,他们才又踏上执行之路。

    执行干警当了十分钟交警!他们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赞歌!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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