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峰同志,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辉县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他从事执行工作近二十年来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执结了各类案件上千起,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用自己的热血谱写了一曲执行法官的赞歌。
作为执行一庭庭长,他是指挥员,更是执行员,他清醒定位自己的角色,牢记自己的责任。也正是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断地鞭策他勇于担当。在工作中,他坚持既带好队伍,发挥团队力量,又以身作则,建立标杆。2017年8月20日,正是难得的礼拜天时间,家在新乡市居住的他,接到了申请人李某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王某某现在从外地回家了,而其庭承办该案的同志因公休在外地,如果法院再错失良机,不知何时才能见到被执行人。听着电话里申请人急切的话语,裴峰同志立即租车赶到辉县,联系了另外的一名同志,迅速赶往被执行人王某某所居住的20公里外的黄水乡黄水村,在王某某家中将其拘留,使该案件得到履行。类似这样的情况,他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但这仅仅是他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工作的缩影。他的担当精神和为民司法的行动,得到了群众的赞赏、同事的肯定。正是他雷厉风行、团结协作的精神影响和带动了庭里全体同志,积极向上,执行一庭多次被单位表彰。
行是社会关注的热门,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如何较好的执行案件,同时让当事人满意,需要执行艺术,更需要全心全意为民司法的品质。2017年9月12日下午,辉县市城关镇南关村居民张文利来到辉县市法院,将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一面锦旗赠给了辉县市法院执行法官裴峰,感谢法官维护公平正义,迅速执结其案件。2014年3月6日,该市居民张某某在某医院因急性心肌梗死致心源性猝死。某某的父母、妻儿四人将该医院告上法庭,案经两年多的艰苦诉讼,最终法院认定,医院的诊疗行为和其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令该医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四原告各项损失512631.97元。2017年4月28日,四申请人申请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裴峰法官一面积极同该医院进行沟通、协商,一面顶住压力积极查询该医院的银行存款线索,并于7月15日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579360元予以划拨,及时交付四申请人。执行法官不畏阻力强力执行的工作态度,深深感动了申请人一家,领款当日,他们赶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激动的说“没有想到执行效率这么高,真是太感谢了”。多年来,他从在新乡市的家里和辉县之间奔波,他已习惯了基本上每周回家一次的生活,中午在单位整理卷宗,撰写法律文书,吃在单位,住在单位,每天看到的都是他匆忙紧张工作的身影。多年来,他执结案件总是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他爱岗敬业,勤恳工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更是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2017年9月16日凌晨2时许,裴峰同志带队来到上八里镇闫庄执行案件,正当他们和一被执行人做工作时,一小伙慌慌张张地向执行干警告称,村南头一村民出了车祸,受伤看起来很严重。带队的裴峰庭长当即决定兵分两路,由其亲自带领2名干警前赴救助受伤群众,余下人员继续进行执行活动。三分钟后裴峰等赶到事发地点,看见一村民倒在地上,脸部血迹斑斑,摩托车扔在一旁。他们迅速拨打了110、120救助电话。初秋之夜,凉风袭人,他们坚守20分钟后,120赶到,待医务人员检查后,协助医务人员将受伤村民抬上救护车。随后他们又坚守20余分钟,直到受伤者的家属赶到现场取走摩托车后才离开。尽管耽误了执行案件的时间,看到受伤人被120安全救助,听到其家属一句简单的“谢谢”,他们也是倍感欣慰。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身体力行“两学一做”,正是他们的真实写照!
执行工作岗位固然平凡,却也常常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人情,能否严格依法办案,不但关乎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一样也体现了执行法官的人格。裴峰同志自觉恪守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多次拒贿;面对人情和关系,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因为他始终不愿亵渎自己的人格,不愿污染自己的理想,更不敢忘记自己的职责、肩上的使命。
裴峰同志的工作,平凡乃至琐碎,没有鲜花簇拥,没有掌声相伴。他一肩霜雪,风雨兼程,正是有了许许多多和他一样的执行法官,牢记责任,不忘使命,法院才有了威望,法律才有了尊严,我们的生活也变得丰富和充实!
本文来源于《豫法阳光》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