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日,当最后一名申请执行人在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出具完结案证明后,该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案款打入其个人银行卡。至此,被执行人新乡市某纺织公司的机器设备拍卖款按清偿比例全部兑付完毕,一起涉及百余名农民工工资和2 4 名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执行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2年之前,新乡市某纺织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陆续在民间借贷闲散资金,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生产时断时续,致使多笔债务违约,逾期未还。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期间,陆续有24人向法院起诉,并先后申请立案执行,总标的达587.75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调查了解, 该纺织公司早已已经停产倒闭,多次查询,未发现任何银行资金流动线索,已无偿债能力。2014年9月,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并于2015年3月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2867493元,经依法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均流拍。法定程序已履行完毕,案件一时陷入僵局。2017年10月,在多名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请求下,执行干警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公司财产进行变卖处理。最终以198万元的竞买价变卖成交。
由于该案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同时该公司还拖欠百余名当地农民工的十余万工资款尚未发放,虽然这些农民工并未诉诸法律,但执行局领导清醒的认识到,从社会大局出发,必须妥善处置这些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一旦处置不好,极易激化矛盾,一来为下一步执行财产的移交带来巨大的阻力,同时存在巨大的信访隐患,极易形成群访事件。鉴于此,该院执行局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财产变卖后,局领导与承办法官一起,本着既依照法律规定又正视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首次分配方案公布后,遭到为案件的执行、财产处置出力较大的一些债权人的反对,未能达成一致的分配意见。期间,已经出现信访苗头,甚至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怀疑法院执法的公正性。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并未气馁,深入认真研判案情后,局领导与承办法官一起,分头深入公司员工和债权人中间,进行耐心的释法与思想疏导工作。经过执行干警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和有针对性的工作,2018年5月,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一致的分配方案。机器设备拍卖款198万元,扣除139名农民工工资款95703元,及财产处置费用外,余款1763250元,各申请执行人按债权数额30%的比例领取应得款项。因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按比例领取款项后,案件终结执行。各方共同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该24起系列执行案以及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中案圆满执结。一起历时五年存在潜在群访隐患的事件在执行法官倾心努力下得以彻底化解、完美收官。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制执行不容情,在严厉打击“老赖”的同时,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实际行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地方经济建设的良性发展与法治社会构建提供着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