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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执行多次违约 执行110强力维权

  发布时间:2018-06-25 15:07:39


    2018年6月14时晚上10点,接到申请人举报后,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迅速出击,将正在酒桌上把酒言欢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强制拘传。

    2013年5月21日22时许,赵某某由西向东行走在辉县市共和路大道上,被王某某驾车撞倒在地,致其受伤。经辉县市交警队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王某某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赵某某诉至辉县市法院,要求王某某赔偿84735元。案件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自愿收到调解书之日起30日内赔偿赵某某各项经济损失65000元,若王某某未在约定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全额赔偿赵某某损失70382元。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仍然未予履行。2014年10月30日,赵某某向辉县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再次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某履行案款1500元。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再次失信,并且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拒不照头,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开始进入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行列。

    2018年6月14日晚上10点,大多数干警已经下班回家。正在加班的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张秀金局长接到申请人赵某某的举报,称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在丽都酒店参加朋友聚会,请求执行。当事人的举报就是命令,张局长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十五分钟后带领执行干警紧急出动,迅速到达王某某所在的酒店,摸清其所在房间后,执行干警闯门而入,此时的王某某在朋友庆生的酒桌上酒兴正酣,突然看到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一脸懵逼,紧张的舌头发僵,话也说不囫囵了。此时他才清醒的意识到,由于他的失信,这个跟斗可栽大了。

    法院执行局就是法院110,一个电话一声举报,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干警毫不怠慢接报必出。面对长期规避的被执行人,为了全力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尽早实现,他们牺牲了太多的休息时间,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征途上,默默奉献、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王庆祝    

文章出处:辉县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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