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修江同志是河南省辉县市人,1956年12月出生,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3月退伍后,分配到辉县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科员、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庭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等职。曾被评为新乡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他担任队长的辉县市法院法警大队两次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警大队”。他扎根基层,忘我工作,为党的司法事业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终因积劳成疾,在2007年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同年12月20日不幸病逝,年仅51岁。
郭修江同志在27年法院执行工作生涯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挚热爱,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坚守原则,坚守法律,坚守道德,甘于清贫,知难而进,无私奉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是新时期党员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代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先锋,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郭修江同志学习活动。
一、学习郭修江同志,就要学习他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忠实践行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他经常说:“法院执行工作,就是要以最大的耐心、最大的诚心,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从事法院执行工作以来,执行案件3000余起,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解决一起复杂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中,他设身处地为案件双方当事人考虑,动员多方力量,消除双方的积怨和矛盾,促成和解,使受害者得到补偿和精神抚慰,也让被执行方为躲债而分离的母子得到团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为了给一个困难的当事人节省开支,盛夏季节,他与三名同事冒着酷暑无偿为当事人装卸水泥23吨。为了解决一起历时8年的上访积案,在异地执行中,他数十次奔波两地,吃两三元的饭菜,住一二十元钱的旅店,历尽艰辛,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他工作中严谨细致,在生活中倾情为民,积极为邻里排解纠纷,化解矛盾,用真诚赢得了群众的尊敬和爱戴。群众称赞他是“好人、好法官”,同事们亲切地称他“郭队哥”。在他病重住院期间,很多他办理案件的当事人主动到医院看望。年近古稀的案件当事人韩某,骑自行车往返70公里看望他。向郭修江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学习郭修江同志,就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面对社会上种种诱惑,他坚守原则,坚守法律,坚守道德,甘于清贫,坦荡做人,让群众感受到了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法律的公正。他经常说:“咱是国家的人,吃着国家的饭,拿着国家的钱,一定要听党的话,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办案。”他执行案件数千起,接触过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上万名,经手涉案金额数亿元。他虽然身处热点岗位,经常与钱物打交道,但时刻不忘胸前的天平徽章,严于自律,洁身端行,从不利用手中权力搞特殊、谋私利,从不接受当事人的钱物和吃请,其清廉之风,让所有接触过他的人都肃然起敬。很多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办理中和案件办理后,想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都被谢绝。在执行辉县市某公司与李某经济纠纷案中,某公司在多次邀请他吃饭无果的情况下,看到法院干警驻乡执行生活艰苦,想送一些猪肉和鸡蛋让他们改善生活,结果好话说尽,他还是婉言谢绝。韩某经济纠纷案历经八年,他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韩某多次想请他吃饭,都被他以“为你办案是我的职责,是我们应该做的,要感谢你就感谢共产党!”婉拒,直到他去世,韩某都没有了结这个心愿,每次谈起这事,韩某都热泪盈眶。作为一名资深法官,他的家庭生活十分清贫,家中最值钱的竟是一台用了十几年的电视机。爱人没有工作,靠为周围学校小学生寄宿、洗衣做饭补贴家用。他去世后,组织上派人到他家看望,其家贫寒简陋令人吃惊,家俱陈旧不堪;厨房的六口锅,除高压锅外,蒸锅、汤锅、铝壶等都是补过的,有的还是补了又补;在县城早就普及液化气的今天,为节约开支,他家里至今还使用煤球烧火做饭。他为人耿直,不徇私情,对找他办事的亲朋故旧从不“关照”。他去世后,亲友都说没有因他当官沾“半点光”。他的堂兄曾因为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诉诸法院,他不但不替堂兄说情,反而建议堂兄让邻居“半垛墙”、不要激化矛盾。向郭修江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坚定信念、刚直不阿,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郭修江同志,就要学习他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敬业精神。他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孜孜以求、锐意进取,始终保持勤勉务实、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和奋发有为、勇于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他是辉县市法院公认的执行能手,执行局现有的业务骨干绝大部分都是他带出来的;他执行能力强,院里的大案、要案、“钉子案”、“骨头案”都交给他执行。他经常说:“执行工作代表了法律的尊严,关系到法院的形象,虽说执行确实难,只要用心就不难。”在执行一些“骨头案”、“钉子案”中,面对一些案件当事人的刁难、指责,甚至辱骂,他不因其非难而放弃原则,不因其行为过激而产生偏见,不因其不配合而改变决定,而是用真诚之心、良好的修养和坚强的意志品格感化对方,消除误会,赢得信任,推进工作。高某与郑州某厂买卖合同纠纷案是中央、省、市督办的重点案件,他接手案件后,带领干警在两年多时间里往返郑州二十余次,经过上百次的艰难工作,最终使案件得到解决。某村面粉厂一案,涉及31户农民的切身利益,执行异常艰难。他带领20名干警进驻该村,挨家挨户不厌其烦地做工作,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再难的案,他都不放弃;再大的苦,他都能扛住;再大的委屈,他都能忍受。向郭修江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自觉把理想同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在拼搏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
四、学习郭修江同志,就要学习他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工作理念。他在工作中始终秉持和谐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地通过自己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实践中,他潜心探求,大胆创新,研究总结了思想情感工作法、换位思考法、外围调查法、顺势侦察法等方法,积极倡导推行和谐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结率。他经常说:“我们做执行工作的,案件的办理不仅要使执行人满意,还要使被执行人服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又为双方当事人着想,不仅感动了执行人,而且很多被执行人也心悦诚服。山东菏泽王某和辉县市段某叔侄纠纷案,因段某叔侄两家经济困难难以完全赔偿。他往返数十次,反复做工作,使双方都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王某紧紧拉着他的手:“郭法官,我一个外地人,你不但不歧视我,还千方百计为我执行,你是一个真正的法官!”被执行人段某叔侄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您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想方设法为我们减轻赔偿负担,您是一个大好人,是我们老百姓的好法官!”在执行李某欠辉县市某公司工程款一案中,当执行进展艰难时,执行人强烈要求执行被执行人的现有住房,他从法理和人情方面,讲清这样做的不妥之处,讲清了这样做给被执行人家庭带来的严重伤害,他的人性执法使执行人深受感动,主动放弃了强制执行的要求。向郭修江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时时刻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学习郭修江同志,就要学习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他具有崇高的精神追求,对名利看得很淡,他经常说:“金钱、名利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惟有踏踏实实为党和人民做点事才感到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他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2006年、2007年,全省、全国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六次集中执行,四次驻乡执行,冬天天寒地冻,夏天蚊叮虫咬,年过50岁的他和干警一样,睡着潮湿的地铺,吃着简单的饭菜,忘我工作。他带领干警常常凌晨出发,晚上很晚才回来,深夜还要研究疑难案件,部署第二天工作。两年“集中”、“驻乡”执行,他带领执行组超强度、超负荷工作,共执结案件1300余件,超额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他从事法院执行工作27年,一切听从组织安排,心怀坦荡,不图名、不图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由于他的谦让,他虽然工作成绩突出,并没有获得多少荣誉。他在担任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庭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期间,每次评功评奖都主动让给其他同志。2006年年终,在推荐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时,院里要将他报上去,他知道后说:“我年纪大了,还是把荣誉给年轻的同志,鼓励他们干事创业。”硬是将“先进个人”推让给别人。他在同志们中间享有很高的威望,但在个人职务问题上,从不向组织上提任何要求。他的家庭十分困难,爱人下岗多年并身患重病,孩子在校读书,整个家庭的重担落在他一人身上,但他从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他在病重、病危期间,还一再叮嘱亲人“不要给组织和他人添麻烦”。向郭修江同志学习,就是要像他那样,几十年如一日,坚定从容,淡泊名利,勤恳干事,无私奉献,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公仆形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向郭修江同志学习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郭修江同志的先进事迹。各单位、各部门和各行业要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向郭修江同志学习活动的高潮。要把学习郭修江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要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起来,扎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要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起来,锤炼优良作风,塑造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勤奋作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要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学习郭修江同志的模范事迹和高尚品质,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激发全市人民开拓进取的斗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和谐新乡、实现中原城市群强市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乡日报 2009-11-6 2版)